買輛二手車也要搞到上法院,真的蠻煩的...

把交易的事情都亮出來給法官裁決吧~
包括花錢驗車的事情..
不建議和解.
雖然我不是當事者.也無法體會樓主準備跑法院的心情.但是講出事實卻被賣家提示"要拿出誠意"
一旦選擇和解.不就又得任人魚肉?

祝樓主 順利


人生遊戲.戲遊人生

jericho189 wrote:
我:喂~原車主:涂先...(恕刪)


這樣要是會上法院......還真是奇聞了!!

3~5萬.......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國家機器 wrote:
台灣的法律是無罪推定...(恕刪)


是他說有警察說的阿,不然他哪來的依據要人家3,5萬的
不找那個警察出來就是他亂編的
為何要亂編呢?
這就是詐財的動機了

樓主的感覺好像是跟二手車行的掮客買車

這手法好像在哪有見過~


DONG AK wrote:
不然你回告他恐嚇好了!一定成案!!!!恐嚇跟個資法我倒想看看哪個罪會判的比較重!




告賣家恐嚇取財吧
這一條你八九成可以告贏的

個資法?妨害名譽?你就讓他慢慢玩吧
恐嚇取財給他告了啦
賣家的行徑我早就看不下去了
建議樓主以戰止戰!還要先發制人!開庭時法官就會請你們都撤回了拉.

恐嚇詐財好像是刑事喔.這樣樓主就不用出庭了.跟檢察官說就好了!

員林阿明 wrote:
是他說有警察說的阿,...(恕刪)


雖然我也覺得對方有這種意圖

但是回歸到法律面
你要告他的話...你要舉證他有這樣的意圖
但是從相關他回覆的訊息中 很難認定他有這樣的意圖
你如果是要以 警察不可能這樣回覆的角度的話....你必須要舉證這件事情
而不是對方去舉證說 某警察真的有跟我說這件事情

再退一步...就算警察真的沒有跟他說這件事情又如何?
他只要說 阿他忘記了不是警察說的 是她朋友說的...你奈他何?
警察是執法人員...你要說他拿執法人員恐嚇你嗎?

告人不是這麼容易的...
相對的也告訴樓主...他要告你也不是這麼容易的....
願樓主可以平順的解決,一切圓滿。


兩位請各退一步吧~海闊天空

但原車主趁機想撈好處,還要A個三五萬這行為我就不認同了。
Cullegg wrote:
不會,說要告人並不是恐嚇
說三到五萬是協調算私下和解的過程
自己上課上過也問過律師. 說要告人,這都不算

至於個資法....我看一定會被判

剛google一下,請見這篇律師回覆
http://www.jl-law.com.tw/qa0113.php


你goo這什麼東西??
法條都引用錯誤了,當然到法院會被打槍

恐嚇取財罪不是刑法第305條
是第346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對了,恐嚇取財是非告訴乃論
以訴訟手段要脅交付財物也算有罪,這有判例,但我懶得找
也沒有掃瞄器把我手上的判例scan給你看
你很愛google就慢慢goo吧

樓主!對方他應該也會看這篇,他要是還敢亂,就去告了拉.反正他告你要走法院,你就先告先贏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