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 ~~ 停車技術真差~~傷到旁邊的車 ~~ 圖片證明


bert0923 wrote:
怎會沒事公務員隨同替...(恕刪)


可能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吧
即使之後仍然有著漫長的棒球人生,也不會有───超越這個夏季的夏天───
事情的處理方式有很多種,但不需要無限上綱。
我認為肇事者及陪同人員的處理方式很不對,應該要負責的卻當作沒事離開。
抓到人後也報警請保險公司處理,這樣就應該結束了。

這應該是個人行為,跟移民署或公務人員無關吧?
大喇喇的把移民署三個字打上去,表示什麼?只要在這裡上班的人都會肇逃嗎?

我無意跟誰爭論什麼,只是單純覺得,得饒人處且饒人,誰知道哪天換你撞到移民署的車呢?
大家和氣生財,無人受傷就好了。
感覺公務員要像神一樣,要有絕對的道德感、絕對的責任心、絕對的勇氣.....真是好笑!!

不就車被撞,依法處理,該報警、該上法院、該賠償,一切照程序。

知法玩法?人家知道如何玩,那為何自己不知道如何玩?

這就是出社會後的"實力"!!

道德沒標準,法是最後的依據,



topsue1210 wrote:
報警來處理,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你不要辦出險喔!),保險公司會幫你修好車再去跟他要錢,省的他在那邊543,浪費你的時間!千萬不要去外面保養廠休(恕刪)




幹嘛不出險?
不出險保險公司可以代位求償嗎?
黑狗兄沒有肇責
一定就是先出險
事後判定無肇責,出險記錄就會取消了


重點在於出事地點是停車場這個灰色地帶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奇怪已有大大提醒法律方面的重點,從這個方向處理應能得到最大的效益才是,不知其所以然的回應是真的有幫助嗎?

如果連一般人都不尊重法律,也難怪那些由一般人升天的豪貴們視法於無物...........
好嚴重,都凹陷變形了,把監視影帶剪輯放到youtube吧,播放午間新聞大家可以吃著炒飯同聲譴責,絕不姑息,要江揆出來道歉

Chuck Noland wrote:
這部公務車如果是去找...(恕刪)



您跟我想的一樣,如果是洽公,那公務人員一定有責任,只是不知到何種程度而已,畢竟我不是這方面的專業。


如果不是去洽公,又開公務車,那,這事情就比較簡單了吧。如果是這個,那只會造成人民觀感不好,不過想也知官方說法一定會是個人行為。

公務人員的確要有較高的道德標準,但民眾也不能因為見公務人員就反啊。

基本上,替代役服役期間是不能開車的,如果是公務員叫他開,那已經明顯違法了!!!
wadeenglish2002 wrote:
基本上,替代役服役期間是不能開車的,如果是公務員叫他開,那已經明顯違法了!!!
...(恕刪)


找的到那個法條或行政命令載明替代役服役期間不能開公務車嗎???....我找不到耶


一般車肇事逃逸,大家網友都會譴責,何況是公務車…

大家引用法條說,無傷亡或停車場就不算肇逃…

所以公務車就可以當做什麼事也沒有大搖大擺離開…
等你車主自己查監視器來抓了,還好社區有裝監視器

執法人員比一般老百姓懂法律就可用來規避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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