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006780 wrote:樓主是正確的如消保...(恕刪) 其實是廠商退讓sp006780 wrote:不合理的規定 是無效的 這沒問題,不過請問所謂到甚麼程度叫"不合裡"如果用法規來說看可否請這位消保官提出哪條法規來證明廠商這樣收費不合理.
我覺得是停車場業者不懂這些東西,所以被樓主帶著走了而消保官也只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去談這件事情當時停車場業者應該要談的是『車票的成本並不是消費者舉例成本的多少,而是後續處理遺失之後造成業者的損失都應該算入成本當中』當然懲罰性賠償是否合法還有問題,不過調用監視器,花費人力,重新製作票卡,這些都要把成本算進去若是相同的狀況,應用在 3C 產品上我想消保官就不一定這樣判了,因為服務人力都是成本只能說停車場業者太過善良,沒有把這些東西都舉出來,而被樓主帶著走而已我還真的很佩服這樣的法治國家
爭取自己權利當然是可以的但這個只會是個案永遠不可能會成為慣例或者法律消費者端跟廠商端立場本來就不同有多少隱藏的成本看不見如果每個都要特別去調影帶或者掉了就算了我想很多停車場就難開下去了如果今天真的這麼不合理就不只是協調會由消基會推動去全面性的更改規訂申訴是權利只是想想造成的社會成本是不是需要還有自己付出的心力值不值得這就看個人的認知了
各人觀點:現在電子監控設備都很發達,查閱一下出入場時間,頂多5~10分鐘。現在很多人都有裝行車紀錄器,也可自行給管理員看。至於有人說,服務不用錢嗎? 你停下去時,本來都會有管理人員,他的工作不就是也包含了這項業務嗎?500 或許只是業者 單方面,想要警愓車成,好好保重卡片,不要弄丟造成停車場的負擔。基本上,我個人可以接受,丟東西賠東西。卡片不同材質,成本不同,可收工本費用我同意!像IC 晶片卡 或硬幣,有成本,單個100 或 200 內可接受!其它 像 500 1000 ,就有點覺得不合理!
laes62 wrote:看得出來這個車場可能...(恕刪) 中壢,天晟醫院的停車場,小小的,很難進出,但是他們不須取票卡,完全就是用攝影機做車牌辨識,繳費時只要輸入車號即可。 到現在進出十幾次,從沒有進出場及繳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