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才回一篇後車撞前車,後車絕對錯的文,現又來了!總之,照版大所述,後車絕對還是錯,法律上也沒啥道義責任等字眼,完全是花錢消災的另一說法。反正都報警了,車也有保險,就讓保險公司幫忙處理,版大絕對不要被無照屁小孩說告給唬到了!偶先前也是超車不慎,在圓山北安路上,機車就直撞前車後保桿,二話不說直認錯,還請車主直接到朋友修車廠處理。警察到場後還直說不和解的話再叫他們來,和解OK就自行移車,以免後方大塞車~~~這才一看,真的一堆人車被堵得苦哈哈的,還得邊道歉邊移車勒~~~
筆錄重初供 , 如果你確定他筆錄說沒受傷 , 後面想翻供敲你 , 沒那麼簡單 .現在筆錄都要錄音沒那麼容易翻供 , 除非他能舉證警方取供不當 .看過程八成就是小屁孩類型 , 回去後大概聽人說可以以刑逼民 .基本上你可以不用鳥他
大小王子 wrote:好吧,這位大大就全部走法律程序,全不要調解,就依法院判決好了 ,記得把判決文po上來吧,做正式筆錄跑一次 ,偵察庭一次,準備程序庭再一次,記得跟檢察官說不要用簡易判決喔,然後申請鑑定再跑一次,記得要很堅決的跟檢察官跟法官說不須調解,要由公正的法院判決 我很確定你連警察局筆錄程序都沒見過 , 後面越講越搞笑 , 不值一提
大小王子 wrote:機車撞到他的後方,而且筆錄說五十公尺就看他的車,所以大家都覺得是機車的錯,但大家都忽略一個問題,汽車是有切入加油站 ,表示他要變換車道,本來就有義務要注意右方及右後方的車輛了,機車是直行車本來就有優先路權了,我五十公尺外有看到你的車,不代表我知道你要右轉呀,機車可以說你突然切出來的,導致他剎車不急撞上的,我研判啦,警方的現場圖應該是用你在車道要切出車道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就變全責或肇事主因了。 可以啊後車必須證明前車不當駕駛不信?你去路上挑一台撞看看 , 看看你只用嘴巴講 , 看看你從正後方撞擊會不會是全責
aa6786tw wrote:肇責沒有誰該負百分百責任.了不起三七分或六四分.車體有保險就交給保險處理.人受傷有強制險可理賠.傷害很難告的動(會先上調解委員會).要耗時間就讓它去吧. 有!我是原告!後車撞上來 , 全責
如果照您所說,那應該就是後車撞前車 全責除此之外,後車還要吃上一張無照駕駛基本上台灣這個鬼島很奇怪,明明就是無照就不該駕駛任何交通工具出現在馬路上,偏偏肇事了還無關權責,頂多就是收到一張無照駕駛罰單要是依照國外的法則,不關對錯,無照就是錯...哀
jojoneverdie wrote:如果照您所說,...(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很對也…無照本來就不應該出現在路上…現在不是有手有腳就能騎車也…那麼…8歲小孩長得夠大…能騎車…就能在馬路上騎車嗎??考駕照本來的用意就是希望能減低車禍發生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