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閱期間神奇的東西,合約沒看清楚,就會簽約,多餘的規定,添亂而已
wiseabni wrote:
如果你身為車廠老闆 或是業務員
每天都有人看心情 來訂車 退訂
那還要經營下去嗎?



今天你是車廠老闆 或是業務員,你會讓客人將契約書拿回去看三天?

試問有誰買車是將契約書拿回去看三天的?

是客人急著買?還是業務員急著賣?

一堆傻子在幫車廠講話,

殊不知自己/消費者是最弱的,你拿什麼和一個身家幾十上百億的法人比?
Eigen
沒錯,因為車廠的合約書,都有『編號』,都要控管,才不會發生 惡意賣車,收了一堆訂金,然後人消失的爛攤子。所以絕不會讓你將合約書帶走。
BlueSky5230
Eigen 我認為這種流水編號的文件是可以管控的,例如制定一筆費用,讓消費者拿回審閱三天後,無論是否簽約應繳回,此筆費用才可全數退還。聽起來很麻煩,所以沒有經銷商想增加行政工作。
好賣的車廠不怕你退 有信心賣得出去
賣不出去的 絕對不給你退
Lexus001
這個中肯, 好賣的車你不要後面馬上有人接手,業務哪有時間和心情跟你輝這個退不退.
非客製化,購車是買賣訂單 沒領牌可以退
退訂沒問題啊!難不成你退訂要拿回訂金?自己的名字簽上去那麼不值錢?
下訂買車才第三天,就要退訂...?退訂原因是......?
先不管審閱期了
非常訝異認為訂金不能退的有這麼多人
連買房子的訂金都可以退了
難怪台灣消費者始終處於弱勢
好奇樓主被摸摸頭了嗎
希望有故事分享
刪文真的不是很妥欸…
一堆車友都那麼熱情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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