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警車越線 竟被開罰單


kurapika613 wrote:
大多數的警察就是爛前...(恕刪)


建議你去跟法官申訴,基本上監理所可以申訴通過的都是很明顯的錯誤,如罰單乏的明顯與事實不符,如騎車未繫安全帶,或者開車未帶安全帽,這類的申訴才有機會過關。其他需要聽警察供詞的基本上不會過關,因為他們會發文問那警察,警察一定會回說你有違規事實,所以罰單依然有效。這時候你要去法院申訴,因為到法庭上就是講證據的,既然他們已經有做出燈一亮就要馬上停的論述,你可以用這點去跟法官談,畢竟有速度狀況下哪有車可以馬上停下,當然是快速通過。祝你好運
警局回覆如下:
有關您反映於2月14日1時10分許,在本市松江路、農安街口,因禮讓警車致遭舉發紅燈越線,經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查明,巡邏警車於深夜時段處理緊急事故時,會選擇不影響車流之車道行駛,且上開時段該分局並無派遣巡邏車在違規地點及其周邊執行任務,本案3H-xxxx號自小客車於採證照片顯示違規事實明確;惟姑念本案情節係屬初犯,基於交通違規案件應以民眾立場及權益從寬認定原則,該局同意撤銷原舉發處分,並將函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撤銷免罰結案。
仍請您爾後行駛至路口時,務必注意後方車輛及其動向,如再有類似情形,該局將秉持執法之公平性,不予同意免罰。
如有執法與說明未及之處,尚請諒解, 您對交通之關懷參與,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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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
你就把事情鬧超大
然後最後一刻再拿行車記錄器跟這篇文章公諸於世
你看警方怎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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