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上01看過太多這種發言,第五年起還是再把丙險加進來...
奉勸愛車顧車、怕麻煩、不想浪費時間跟肇事者灰的車主,除非車很爛了,否則起碼再加個丙險吧...
其實新車第三年就被後車追撞過,對方在警局跟我講說他有認識的修車廠!
警察首先也問要不要私下和解?我說一切交保險公司處理,才開始做筆錄...
第二天就把車交原廠維修,交待什麼地方換新什麼地方可用維修,就走人了...
至於對方要不要賠,賠多少,討價還價,請自己找保險公司去談..
沒跟你索賠車價折損、代步費及請假損失就很nice了,老子才沒空陪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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