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a423 wrote:只能說各有優缺至少...(恕刪) 我還真的申請良民證去加入司機帳號,後來因為沒有要做有再寫信去請他們把我的帳號取消掉(不然動不動就傳簡訊要我上線,一下子下大雨了,一下子現在開始加成了)。說真的精算過後,開U真的不能用正職的來做,抽成太可怕還有適法性的問題,如果說能夠合法也只適合上下班剛好順路接接案子勉強可以跑看看賺零用錢,但是前提要合法才可以。
人生有夢築夢踏實謝謝樓主大大的開箱文另外看到大大下面這段話心有戚戚焉zxa423 wrote:認真說 若跑U比較有賺頭 我不會跟錢過不去而且U背後對臺灣各行各業深遠的影響還請各位把眼光放遠點 五分奉上祝福大大生意興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