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北科大總店長在庭上神助攻幫我11頁。「喬光汽修聯盟」在YT「絕對爆發」誠信攬客,專業「群上汽車」安裝不當零件。逼迫客人更換更多零件 ,「絕對爆發」「北科大」總店長再拍片歧視客人!!已告刑事

再把喬光跟我的line 對話
亮出來曬曬太陽 !

喬光裝睡的人真的叫不醒!



保固責任:根據經濟部公告的「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維修項目至少應有一年或兩萬公里的保固。
但……
因業者安裝不當或故意使用瑕疵零件導致的問題不適用保固,(適用損害賠償,刑事詐欺)
來幫樓主加油

我11月下旬也因為修車廠沒有把燈裝回去,導致我的車燈起火
而車廠的態度無敵糟糕,一副就是不關我的事

我深深有感台灣的法律跟現實對於消費者非常的不友善
PS.奉勸各位,千萬不要到SUM保修聯盟去修車
panamera
謝謝😊台灣消費者真的要站出來,讓惡質的不良商家曝光!消費者不是好騙的👍👍
今天開民事辯論庭
喬光的總經理 Joe
話說了一大堆避重就輕 肺炎
還請律師寫了一篇
想駁回我訴狀的答辯狀

內容就是 ……抓了一段謊話
明天來去跟去跟檢調說
我的車上不知道是什麼牌的蒸發器喔



如果是valeo 喬光幹嘛不直接說?因為怕偽造證據吧?偽造文書都敢了 還怕真孬

一兵勤務
0.6度敢交車喔...
今天新竹地檢暑開庭
看來是往我想的方向發展
五萬 可以解決的事情
搞成⋯⋯
消費者不是待宰羔羊
加油👏西瓜🍉
panamera wrote:
今天新竹地檢暑開庭看...(恕刪)


在修車廠詐欺案件中,絕對不只能告老闆一人。根據 2025 年的法律實務,只要有參與犯罪過程的人,您都可以依法追究責任。
以下是您可以追加告發的對象以及相關法律依據:
1. 除了老闆,還可以告誰?
現場技師: 如果技師明知零件沒壞卻故意弄壞,或宣稱換了新零件實際卻用舊品,技師是行為實施者,屬於共同正犯。
會計或櫃檯人員: 若其明知維修項目虛假,仍配合開立虛偽的維修清單或發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的幫助犯。
零件供應商: 若供應商與修車廠串通,提供仿冒品並偽造原廠證明,亦可列為被告。
2. 為何要「加告」其他人?
構成「加重詐欺」: 如果涉案人數(包含老闆、技師、接單人員)達到 3 人以上,將觸犯《刑法》第 339-4 條的「加重詐欺罪」,刑期為 1 年以上、7 年以下,且通常無法易科罰金(不能扣錢了事,必須入監),這對被告的威懾力遠大於普通詐欺。
民事連帶賠償: 根據《民法》第 185 條,數人共同侵權行為者,需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多告幾個人,未來拿到賠償金的機率較高(避免老闆脫產)。
3. 如何在偵查庭追加被告?
具狀追加: 您可以向檢察署遞交「刑事追加告訴狀」,具體描述技師或其他人的分工細節。
當庭指認: 在偵查庭時,告訴檢察官:「除了老闆,當時負責修車的技師 A 和開單的 B 也都知情且參與其中,我要對他們一併提起告訴。」
提供證據: 準備好錄音、對話紀錄、維修單據,證明這是一場有體系的分工欺瞞。
4. 法律資源與行動建議
車輛鑑定: 建議尋求 第三方公正鑑定單位(如汽車公會)鑑定車輛實際維修狀況,這是告倒全體員工最有力的證據。
消保官申訴: 除刑事告訴外,可透過 行政院消保會線上申訴系統 進行民事調解。
律師諮詢: 若涉案人數眾多且金額龐大,建議諮詢 法律扶助基金會,評估是否能以「組織犯罪」或「加重詐欺」方向追訴,以增加談判和解的籌碼。
總結: 只要有分工、有知情、有參與,通通可以告。加告共犯不僅能讓真相更清晰,也能向對方施加更大的法律壓力。
這樣就是符合 三人以上團體 加重罰則
喬光 群上 兩家 是不是🐍🐭ㄧ窩?ㄧ告就知道了
喬光在我沒有同意下送給群上修













我的車也進入這家⋯⋯群上 汽車 維修

民事簡易庭被駁回了(太丟臉的
台灣司法沒請律師真很吃虧…(果然-般人吃虧都不走司院息事寧人)

1.簡易庭小額不能超過10萬元(法官也沒解釋清楚很多陷阱)
我以消保法51條求償23餘萬造成我的誤判)
2.法官認為我提供AI 沒有實質證據
(danso 官網沒有蒸發器,法官完全不提)
3.沒有第三方修車廠證明 ,蒸發箱不能用。
(喬光-0.4c Ai 造假也不採用,乾!)
好個為民服務的司法 爛透了

總結報告:趕快請律師,請Danso台灣代理開張證明。再去原廠拆開看看 蒸發器是什麼品牌的?喬光說是Valeo的。

刑事也要證據 ,有以上教訓 要趕快補足證據!
不然就輸到光光了


消費者真的是任人宰割
五萬以下的糾紛通常不會請律師
結果 奸商跳過消基會(消保官站消費者的)
到法院 就中套了,辯論庭我發言只有一分鍾(法官她根本就不是正常人,當官的果然活在另一個世界,離人民太遠了)
接下來 刑事 如再被駁回
就是要請律師了 不然根本贏不了!
反正沒錢的人司法會輸!
有錢人司法會保護你 !
小孩沒有選擇
我是……通通都要!!





在 2026 年,偽造 AI 數據以欺騙客戶不僅有罪,且會面臨比傳統詐騙更嚴重的法律制裁。
1. 刑事責任:加重詐欺罪
根據台灣《刑法》及 2026 年已全面施行的《詐欺犯罪防制危害條例》(簡稱打詐條例),利用 AI 或其他科技方式偽造數據、影像或電磁紀錄進行詐騙,屬於加重詐欺罪:
一般加重詐欺:利用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不實電磁紀錄進行詐騙者,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
鉅額詐欺(2026 新制):若詐騙所得財物或利益達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上,刑度提高至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000 萬元以下罰金。
犯罪組織加重:若是公司內部多人合作或與外部詐騙組織掛鉤,首謀最高可處 12 年有期徒刑,併科 3 億元以下罰金。
2. 偽造文書罪
若偽造的 AI 數據涉及合約、財務報表或政府公文的竄改:
偽造私文書: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文書: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民事損害賠償
客戶可依《民法》第 184 條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若涉及消費關係,企業可能面臨《消費者保護法》的懲罰性賠償。
2026 年實施的新法亦提供被害人救濟措施,如暫免繳納訴訟費,降低客戶提告門檻。
4. 行政與商譽風險
公平交易法:若在廣告或促銷中使用偽造 AI 數據,會因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被裁罰。
商譽受損:一旦涉及 AI 造假,企業品牌誠信將瞬間瓦解,且在 2026 年的數位環境下,此類證據更易被科技工具溯源發現。
建議行動:
若您的企業正使用 AI 生成營運報告或產品數據,應立即建立 AI 內容審核機制 並在合約中明確標註數據生成方式,以符合 2026 年最新的「負責任 AI」合規要求。
蠻少見,民事不請律師。難道自己寫狀紙。那對於相關法規。

庭上攻防很重要,其實還是要看怎麼寫。


而法律,不是單純的法條上文字上的敘述,

同一條法規,見解 解讀都不同。可能樓主以上沒修過相關學分。
panamera
你知道一庭 8-10萬嗎?我修車才4.5萬嗎?(CP值)民事輸了沒差 !刑事只要贏了還可以再民事求償。且戰且走 再接再厲[微笑][微笑]
panamera
如果刑事再被駁回 我再請律師也不遲 今年用AI 詐欺,直接以重大詐欺起訴[萌][萌]一張照片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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