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與各位分享最近的看車及退訂過程, 將退訂的事情澄清一下
1. 退訂已完成, 已收到汽車公司全額退款, 真心感謝營業所所長及公司迅速處理
2. 依合約走, 消費者是沒有立場要求退費的

在此板看到許多網友分享, 退訂好像是一定可行的? 汽車公司非得退給消費者不可?

其實各業代所說的 " 可退" , 都是站在 "情" 這方面在走的, 在看車.賞車的過程, 什麼都是 ok的,
但是如果硬要按合約走 "法" , 消費者真的是站不住腳的, 如果各位您手上有訂單, 可仔細參閱各條約,
是保障賣方的, 一連看了幾個不同品牌的訂購單, 上面確實是白紙黑字, 表明是可以不退的/甚至可以沒收
將合約書請教了法律人士, 確實車商可以沒收訂金, 他們會退, 主要是希望好來好去,希望讓後續仍有情義在,
再招來其它的訂單, 但是於法, 若要走硬的, 他們也可以沒收訂金, 沒有理所當然可退的事情的
仔細看了合約, 確實對自己相當的不利, 只好走軟的, 以情的角度,再與車商好好的溝通溝通,
對方也願意退訂了, 但是他們仍然表示, 若走合約, 沒有一定可退的, 希望我能明白。

我自己也會再提醒自己, 未來若有再購買動產/不動產, 千萬勿輕易簽約, 若要簽約, 口頭上的但書, 一定要寫在合約上, 不要再自認為有 一定"可退"的事情 , 所有的制式合約, 由賣方擬定的, 理所當然會保障賣方的
如果再輕率的簽了訂金合約, 若要再走退訂, 雙方一定會浪費許多時間.精力在喬事情上, 浪費了彼此的時間


以上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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