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啦,不過就法條來看、SUM或許沒錯,可以站的住腳;但就實質面來看、SUM還真的是自己砸自己的腳,我相信SUM應該是沒有欺瞞,但就是不夠專業,不但服務態度不好、驗車保養的程度也差到一個不行,連一些小問題都沒辦法顧客排除或預先找到,這些問題你SUM沒辦法事前排除、那消費者還特地找SUM幹嘛????我的結論和樓上的一樣................
SUM真晟汽車 wrote:本車商與顧客於買20...(恕刪) 既然已經請了萬國發律師函那萬國的承辦律師沒有告訴你們車商,不能這樣直接刊登對照的姓名在電子媒體上面嗎?我對萬國的印象不差,他們應該不會告訴你們可以這種登法你們先撤除這篇,問過萬國再決定是否合適直接這樣登!另外01也不是政府認可具公告效力的公示催告單位這東西這樣登在01先付廣告費給01比較實在吧
SUM真晟汽車 wrote:本車商與顧客於買20...(恕刪) "...車輛於交付前,均經台端檢查確認車輛各項配備及性能等均無任何瑕疪...而無再負買賣瑕疪擔保責任之餘地."消費者又不是技師如何去確認車輛有無任何瑕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