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位朋友於10月在加州購買一台Panamera並付了五千美金的訂金,
由於選配及車色的關係,銷售人員告知需等車約兩個月的時間,
當然這個等待時間朋友覺得是很合理的,也就欣然答應了。
兩個月後...也就是12/2,朋友想說交車的時間也差不多要到了,
於是就致電到經銷商詢問訂單狀況...
沒想到對方回答:X先生,抱歉喔!由於您是留學生,又加上付款方式為現金一次付清,
本公司認定您為運車高危險群(意思就是我朋友車買來會馬上運出國販售),
因此本公司決定要取消您的訂單。
友人:那為什麼要等到我們主動詢問才告知訂單被取消,你們不賣當然沒有關係,
我可以去跟別家買,但就算我現在跟別家買,因為特訂的關係,要重新花兩個月
的時間等待,這樣我等於因為你們公司的疏忽,多等了兩個月的時間,
這段期間造成我沒車可用的損失誰來負責?我要委託律師告你們。
對方:要告我們也是沒關係,不過合約內容可是有註明本公司可取消訂單,
就算要告你們也是告不贏的喔。
我聽完朋友抱怨完這件事之後,十分為他打抱不平,
想請教版上是否有旅居美國的朋友,希望有人能夠提供類似消費糾紛的申訴管道...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