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815 wrote:昨天又接到南屯派出所...(恕刪) 因為先前發生了一些不高興的事,所以我活了那麼久才知道台灣的法律是拿來"參考"用的,不是拿來遵守的! 法律是"人"拿來"玩"的!真的佩服樓主能花了那麼久的時間捍衛自己的權利...雖然與您不相識,但是我希望這篇文章不要沉下去!
這個事件我一直都有follow,沒想到PM 48小時沒回文章就被回收,覺得此方法真的很粗糙,Bao大也說email及電話都沒被告知,真的不是人人每天都會登入看是否有人PM給你的~另一點Bao大有提要如何才能回復文章,但01卻沒給一個合理的答案,也很誇張,自己要求別人48hr內要回覆,這件事對廠商很重要,難道對Bao大就不重要了嗎?此做法及標準何在?感覺就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最後還是要替Bao大加油打個氣~
king0070926 wrote:這個事件我一直都有f...(恕刪) 現在的01遇到很多令人質疑的事情也都不見站方出面回應不然就是回個頭其他後面的質疑點都不回應了我想應該是太多鄉民支持這網站了才會讓站方如此不重視大家的心聲與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