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透為什麼從葉少爺事件 沸沸揚揚 為什麼酒駕的駕駛刑責 那麼少更讓我猜不透 有人因為後做沒繫安全帶發生意外死亡 那些議員馬上就立法後座乘客不係安全帶會受罰 但是酒駕到現在還沒有看到有人不斷的提說加重刑責就算有 其他官員 怎麼也不那麼積極看待 喝酒就不應該開車上路 你自己撞就算了幹嘛還要連帶其他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