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較一下各位大大,我家人月初有一個小擦撞,對方不聞不問擺明法院解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但對方並不去出險,想當然爾保險公司也沒有理賠,責任上來說也還再走法律途徑,這週五開鑑定!今天跟另一家保險公司的朋友聊天問第三責任險價格,他值接說在電腦上看到新光已經把我的車註記了一次肇責記錄,而就不是三年無肇責!請問這樣對嗎? 謝謝各位
當有事故,所以有保險的就會通知保險業務辦出險,對方的話,好像沒有強制力要他辦出險,只能儘量的催她如果己方有保車體,就直接修了,保險公司會負責其它如果對方真的不出險,要不就自己先掏錢修,到時候判決出來再找對方要---1月初也是2個月新車被撞,我是獨缺車體險,車禍後馬上辦出險,材損部分但是警方能查到對方有保財損,但因為車主不是當事人,所以她是隔天取得資料才出險所以當下,我是很擔心對方不理不睬 = =雖然我沒過失,但就怕對方不陪我修車費還好她有保財損,還好當下對方也不惡質因為對方隔天辦好出險,所以她的保險業務下午就去看我的車,陪同車廠估價當天晚上車廠找我review維修項目,我回覆維修項目的要求因為對方保險看過我的行車紀錄器,保險承認這個是對方車主全責,所以我後續只等修好車,把車開走後續,聽說車主吵說我開太快 = =紅燈前不到50m,被人從左側並行頂上分隔島,妳說我開太快這理由有點瞎,都侵入直行車道了!!我也是蠻不爽對方出了事故,問都沒問,連保險都我在追我是怕了類似的情況,所以後來還是去保了丙式限駕
飛天又遁地 wrote:你到底在說啥?你有保第三責任險,應該是你要去出險阿!保險公司修完之後會幫你行使代位求償,依照罩事比例去請求該請求的金額,而且你也沒提到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那怎麼得出對方未出險?(恕刪) 你說的比較怪!哪一家的第三責任險能修自己的車?又是幫誰代位向誰求償?修自己的車要用車體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