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是福斯瑕疵車【有圖有真相】買主,小弟認為,為了降低購車糾紛發生率,健全汽車消費市場。領牌前,車商應提供車主車輛之:外觀、內裝、泡水、事故、鈑烤等鑑定報告。小弟瞭解鑑定會造成購車時間跟金錢成本增加,所以,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鑑定與否。但,車商有義務告知此報告之目的與影響。其他,如是否為試乘、展示...等無法由第三方鑑定事項,車商必須於合約載明。不足之處,請各位大大提供,反對者亦歡迎表達您的看法,小弟會於協調會時一併提供消保官參考。感謝。p.s.小弟不是萊茵員工,只是苦主。
這樣有點疊床架屋,因為重點是車商願不願意負責,而不是驗不驗車。因為一般人買車之後,也可以自費去德國萊茵,但是車商願不願意處理,處理到什麼程度,消費者才願意接受。以最常見的交車瑕疵,就是烤漆,車廠處理大都是局部重烤,這種五年十年後,你會覺得是不是當初點一點就好,驗車和事後處理根本是兩回事
jackgn3333 wrote:這樣有點疊床架屋,因為重點是車商願不願意負責,而不是驗不驗車。因為一般人買車之後,也可以自費去德國萊茵,但是車商願不願意處理,處理到什麼程度,消費者才願意接受。以最常見的交車瑕疵,就是烤漆,車廠處理大都是局部重烤,這種五年十年後,你會覺得是不是當初點一點就好,驗車和事後處理根本是兩回事 Hi jackgn3333 您好,中秋快樂。感謝您對於「領牌後」自費去做檢查等相關說明。如果您願意,小弟更加期待您對於「領牌前」有此相關動作的看法。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