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W展示車→鑑價後新車和展示車約有18萬元價差------

http://udn.com/news/story/2/1235199

邱姓婦人以120萬元購買福斯Touran 1.6TDI休旅車,後來卻發現車商居然給她展示車,憤而提告求償;刑事部分新北地檢署認為車商並無詐欺犯意、處分不起訴,但新北地院經鑑定認為新車和展示車約有18萬元價差,判決車商應賠償18萬元。

台北市邱姓婦人提告指出,去年11月到新北市板橋展示中心洽談時,曾向業務員表示不要展示車,對方也承諾;去年12月交車,兒子竟在後車廂發現一張標註「展示車」的貼紙,車商才承認車輛是從嘉義調來的展示車,但拒絕賠償差價。

林姓車商出庭表示,展示車就是新車,這部車是從嘉義經銷商調來的車,他們不知道是展示車,邱婦也沒有說過不要展示車,且他們拿到的價格也是新車價。

檢方認定車商沒有詐欺的犯意,但民事部分法官根據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鑑定,認定新車和展示車確有20%價差,認為邱婦請求賠償18萬元合理,今天判邱婦勝訴。

以後有〝鑑價〞這個前例可循,所以拿到展示車也不用擔心吃虧。
太讚了...有20%價差相信以後展示車會供不應求.....我也想來一台了
我比較好奇的是目前市面上各廠牌展示車的折扣是多少呢?
另外這15萬的折價是怎麼算出來的? 落地八折起? 所以展示車行情跟中古車相同囉?
20%可以要求賠償到24萬!
中間還有6萬落差!可惜了...
這很意外嗎?
我朋友就買過某進口車的展示車
車商誠實告知,就是多折了十幾萬
我朋友也買得開心
皆大歡喜

福斯經銷商說展示車是新車
這個新車指的是沒掛牌的車
而一般人的認知,
要買的新車是是"全新的車"

少在那邊裝傻玩文字遊戲
套一句柯P常說的
照常識去理解去做
很難嗎?
偏偏會到法院判決的都不是常識可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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