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位大大好:
小弟的車在快速道路被前方聯結車所掉落的東西砸到,人員並未受傷。
警察調閱行車記錄器有清楚拍到貨櫃上的公司名稱,但未拍到車牌,之後連絡對方,電話裡對方堅持未拍到車牌不承認,後來送調解委員會,對方也未出面。
小弟目前打算提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車體的損壞,除了準備警方所提供的行車畫面、車體損壞的照片、以及車損估價單
還需準備哪些東西嗎?
針對車損的部份,民事訴訟內容要註名對方違反哪些法條?例如毀損…
小弟在此先感謝各位專家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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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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