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糾紛事件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4973437&p=1難到就真的車修好就沒其他事嗎?小弟因需在外頭跑業務,車維修需一個月,所以我就包月租了一台車4萬(有收據及合約書),所以費用我向機械停車廠商求償,但對方就說依約合用保險把車修好,其他不管,這樣真的合理嗎?出事到現在對方公司一通電話道歉也沒有,我車剛滿一年耶,此事故維修19萬多變事故車,只求償4萬交通費過份?不知各位大大有什麼寶貴意見可以建議小弟我。合約書如下
我看了一下合約,保障的範圍頂多就是財損的部份,講白一點,就是你車被我的機械車位弄壞了,我的保險公司會賠給你,幫你把車修好(這就是它的底限)至於害得您不能用車,對他來說,不在保修範圍內....所以,可能討不到!(您可以去討....但我覺得要拿到這4萬的機率不高)閻小路 wrote:各位大大好:糾紛事...(恕刪)
營業車 可以要求 營業損失 (租車 計程車 這種)至於你要的 代步車補償(租車一個月) 這種除非你有很大把握 非開車不可 還能說服法官不然請以公車計價 這樣要到的機會比較大...至於折舊損失 這種 說實在 七扣八扣 後會剩多少也不知(有公式能算)真上法院 也不確定你能要到到多少 金額不大你跑法院也不一定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