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家母最近往生,車子還登記在家母名下,目前還未除籍,去監理所要辦理過戶要清償証明和保險卡,保險卡已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可是去銀行辦清償証明我說人在加護病房但銀行要求本人去,如果我說人往生的話不是就要除籍証明,到時候就變成繼承過戶的問題,那就要跑法院辦法院認證書及跑國稅局跑財產分割協議書及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完(免)稅證明,之後就再去跑監理所辦理過戶很麻煩,請問有更好的方法嗎?
OKID wrote:請問各位大大,家母...(恕刪) 國稅局是一個超級麻煩的單位,幾乎是需要請代書才能完成的表格填寫,複雜性讓人吃不消,沒有去過不能體會到難處理的程度。實在需要改革與簡化。我能說什麼?浪費百姓時間,精力的機構,是誰創造出來的,難道是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