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我目前有1台舊車108年7月才登記在我名下 我可以在109年2月時先購買新車然後109年8月時再進行報廢嗎 這樣能符合舊換新的5萬減稅補助嗎 如果可以符合那我現在可以先把舊車辦理停駛等到109年8月直接報廢嗎 這樣可以符合持有滿1年的條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