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近期車險要續保了,有件事情想要請教板上的各位,
關於超額險的部分詢問過產險公司,超額甲式的部分有包含我方乘客,
如果是這樣的話,假設乘客險我投保了三百萬,依據客服的說法,
不足的部分將啟動超額險,
請教各位不足的部分產險公司怎麼判斷要從超額裡面去做這個不足的部分?
還是乘客險的部分我應該保最低,超額我保到最高兩千萬,其他再從超額裡面去做理賠?
保險真的是一門很深的學問!乘客險我也詢問過,假設是在靜止的情況下遭後方汽車追撞,
因為我方無肇責,即使我方乘客受傷,也不啟動乘客險理賠,需要由對方的保險做理賠!
但如果對方肇事車輛都沒有保險,不知道要怎麼理賠?
後車撞靜止的前車, 前車駕駛不需要為前車乘客的傷害負責,
因此前車的乘客體傷"責任險"就不啟動.
如果你擔心對方賠不起, 但是又需要醫療的錢,
就只有自己去保乘客平安險(不是旅遊平安險), 意外險這一類的人身保險.
對方沒有保險, 就看對方有無財力, 都沒有無法賠償,
就是提民事訴訟, 或是身體受傷就提刑事訴訟.
但是不一定真的拿得到錢.
超額補不足的部分, 可以由保險公司認可, 或是由法院判定.
賠償大部分爭議在於要求賠償的項目或金額, 是否有單據, 單據是否合理.
如果很明確, 那麼第三人責任險體傷或財損保額不夠賠的時候, 保險公司會用超額來補不足.
如果沒單據, 例如精神賠償, 治療時無法工作的時間太長, 保險公司通常不會接受,
和解不成, 就是上法院由法官判定,
對於法院判定的金額, 保險公司就會照著賠.
只是傷害險辦出險賠償比較乾脆一些, 但是要動到超額的時候, 往往要上法院等判決.
所以把其他保額都拉低, 把超額拉得特別高, 在其他險額度不足時,
比較有機會需要等法院判決. 就結果都是保險公司賠, 但是時間可能會耗的比較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