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初(11月)在國道10號被一台變換車道大貨車從左後輪撞下去,
失控撞到最內線的護欄,車頭幾乎全毀,對方全責並肇逃
有保車體險外加全損,拖回原廠估價時
保險業務說根據殘值計算,只要維修費超過殘值的75%=65萬就推定全損
可以報廢並且出保全損(95萬)
但目前維修價格,原廠根據目測壞掉的部分
維修金額只有60.x萬,保險公司只願意就目前看起來壞掉的部分認賠
說就算之後修到一半發現還有其他壞掉的部分造成維修金額超過65萬
也無法認定全損,到時候我們只能認命修好
想請問有人有同樣的經驗嗎?
可以跟怎麼跟保險公司爭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