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租賃車10年以上了,陸陸續續7台
最近又辦了租賃車,會計事務所說今年抓比較嚴。

財政部今年新頒函釋
核釋營業人承租9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之進項稅額扣抵規定

可是租賃業務說,那個沒關係,一樣可以扣抵。
若國稅來電詢問,回答該車無特定使用人,晚上都停公司。
到期過戶時找第三人,這樣就沒事了

今年有辦租賃的版友們,有收到事務所的關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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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購是融資租賃
被抓到要補稅
看你運氣嚕
會不會剛好被抽到
純租就沒這種問題了

不要把國稅局當白痴
保證金變購車金 期滿過戶第三人 看也知道屬於融資租賃是租購車
拿你租金發票 要你提供租賃契約 車號
查是不是客貨車跟貨車 申報狀況就玩死你了
只是不抓而已 不代表合法 要抓租購的方法太多了
被抓機率很小啦 但是還是有人被抓
這幾年抓的數量有稍微變多倒是真的
BIGLIU0210
好奇問一下,通常租賃都簽三年五年,若期間內被查,不就也是車在公司附近,若約期到被查,但也過戶給公司不相干人物,這樣不是很羅生門嗎
有聽到事務所在宣導
國稅局在抓高級車租賃業務(租購)
所以建議租賃(租購)低調一點
目前從數百萬的車查起
抓到補稅+罰款+註記連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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