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心人操弄下
原本單純的尋人
一再被模糊焦點
因此起此樓(3rd樓)
保留窗口緝兇
此樓為緝兇專用
想討論其他議題的勿入、勿戰,謝謝!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253102&p=101第一篇尋人緝兇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8&t=1253125&p=1網友代貼第二篇尋人緝兇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泰順街松青超市小摺被砸暴力事件始末在此
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post/1320401105生人勿近,避之則吉
http://photo.pchome.com.tw/bien_etre暴力事件影像罪證,已加密
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post/1320591219為何把你列入黑名單?
意見不同無所謂,但必須建立在言之有物、態度有禮的前提上。
事件、時間、地點,也都說得清楚明白了,不相信的歡迎去查證,但不歡迎在這裡嘴砲!
(放心!松青超市和警方絕不會騙你的,否則他們就是作了偽證~)
行使01提供的黑名單功能,避免嘴砲挑釁無謂爭吵,回歸原來主題討論,何錯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