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經驗 - 新竹單車會館 – 挑戰消費者耐心智力以及錢包的好地方

越看越無言,水貨當公司貨賣還不覺得拍謝,怎麼還敢扯小女孩....

總公司看到你這種吃像,不曉得有何感想
希望老闆能再給個妥善的回覆對貴車店會比較好...
點了老闆提供的連結
真心誠意建議你
要取暖 還是回臉書吧~
這樣也能扯到台北女孩被割喉一事, 真是服了老闆你.
新竹單車會館(米粒) wrote:
我是當事人張世穎(米粒)
我願意對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
.....
昨天,發生小女孩歌喉的事情,讓我真的很害怕,這個社會怎麼了,其實任何事情都可以好好談,任何問題都可以解決的,為什麼要去傷害一個無辜的小生命…(恕刪)



女童母親說:

「我想呼籲,請不要消費小燈泡...」

「連我,懷胎十月,母乳一年的我,都不能代表小燈泡了,請問,你哪位?...」
感覺還滿奇怪的

老闆自己回文的第五項要求事主要合乎情理法

但事情前因後果的前因

是否因為老闆自己先無情 無理 也違法在先?

這樣回文有說服力?

如果自己做生意有合乎情理法

會有這次爭議?

至於提到小女孩斷頭案...

我想問一下

你那位? 別消費死者!!!!
恩, 看了還真是滿讓人生氣的~




話說感覺新竹是一個充滿了有錢____的城市嗎?

看了我也想去新竹開腳踏車店~ 不才小生我應該可以稱霸新竹的腳踏車店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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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兩句是送給樓主大大, 還有和樓主大大一樣類型的消費者大大們:

1. 行有不得先反求__, 要先反求誰呢? 為什麼要先反求那個人呢?

2. 幾千年前孟子大大好像有說過, 君子可以欺之以什麼呢? 孟子大大為什麼會這樣說呢?

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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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wrote:
恩, 看了還真是滿...(恕刪)


這樣講好了, 任何犯過錯的人, 只要肯承認並且更正自己的錯誤, 都值得第二次的機會.
經過了7年, 這家車店還可以存活. (而當時剛開始進入這個世界不久, 並不知道有多險惡), 而且當下也覺得對方給人的態度跟感覺是還不錯的, 就給了對方一個機會.
如果說這樣有錯, 錯在自己太過信任對方讓自己的智力測驗不及格, 或是錯在自己心很軟願意給對方一個機會.
在發文的同時, 我也承認自己在當下智力的確被過度的信任所蒙蔽了, 而這是我自己招來的惡果.
但是如果說, 這樣就要指責消費者不多加注意, 台灣的消費者的權益並不會有得到保障的一天.

從2/22前往取回Roval輪組的退款之前從車友那邊得到消息, 張先生賣的Mavic輪組是水貨, 另外就是張先生對於Roval輪組的保固狀態搞得不清不楚還不願意幫忙查詢, 因此才會在前往取回退款的當下詢問對方. 對方答應第二天會給答覆, 結果在2/23號下午接到張先生的來電又得到如對話錄音尾聲那一陣鬼打牆否認式的回覆.
2/23到這篇文章發出隔了3週多, 等於又送給了對方三週的時間去處理, 最後當然沒有得到任何回覆.
如果這位張先生有像他回覆所說的這麼有誠意要解決, 為什麼這三週沒來聯絡我?
一個商家,僅僅為了不到兩萬的利潤去騙一個好客戶
另外砸了自己的招牌,這樣也太短視近利了吧!
何況做店家的,都是做長久的生意,這樣不注重口碑
也只能說這樣的手法,生意做不大的!損失會更多
S-Avenger wrote:
這樣講好了, 任何...(恕刪)
買賣雙方各自的說法,沒有在場參與,不便評論。
但是我只看到一件事情,是不可被原諒的,那就是水貨賣公司貨的價錢。

根本就是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牽拖社會新聞幹什麼?

問這社會怎麼了?

我比較想要問,老闆,你做生意的良心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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