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評論而被店家提告(苦水文)

焰小樂 wrote:
小妹我因十年前在某店家消費,因購買車架有出現問題,和該店家鬧的不愉快,當時我並沒持有智慧型手機,也不知道有 google maps 這個系統,因此並未對家做出評論。
十年後 我有智慧型手機,也知道 google maps 可以對商家做評論,因此我便在上面對該店家做1顆星的負評,但卻被老闆提告,讓我覺得台灣單車車友很可憐,甚至還被提告...(恕刪)


妳可以給店家負評
店家如果想告妳也是他的權利, 不見得告的成就是了
重點是十年前的證據妳還留著嗎
焰小樂
有存留哦
從小到大不都是教育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
pc8801
這話你問問你的老師家長他們都是怎麼為他們說的話負責任的?
台灣似乎剛剛相反
越高層的人越愛亂說話不用負責.

Wasabia wrote:
從小到大不都是教育要...(恕刪)
pc8801
反正有律師顧問團和你慢慢玩來的
那要看樓主留了什麼吧

如果是言而有據

那只會變成法院認證的店家

如果樓主留的言論有造假

那就變成樓主要負起妨礙名譽的責任沒錯
新的一年也要繼續騎騎騎
現在罵人髒話有時也會上法庭
看對象吧~
網路評論本就很主觀,也沒說評論一定要客觀
google這玩意連精神不正常人也可以評論~也沒說一定要公正...
就像在網路店購物一樣,有人會打一星負評,但你還是會繼續購物一樣
pc8801
法官不都三不五時會有各種被幹譙的主觀認定?
焰小樂 wrote:
小妹我因十年前在某店...(恕刪)


這真的要看你留言說了什麼...
從頭到尾都滿口謊言的免洗帳號
不要拿小妹小妹騙我們宅男了
也不要騙我們說Google留評價被告
我也不相信是10年前受委屈
八成是在哪個論壇 亂噴垃圾話被告
不然兄台你截圖 看你留了什麼?
怎麼看都覺得一堆煙幕彈
難道你也想編一個流水席之亂嗎?

不要把打官司想成很奇怪的事情
我們這世界上有法律的
並不是在網路上噴垃圾話公審就好
焰小樂 wrote:
小妹我因十年前在某店...(恕刪)


01上過去有一件拜訪單車與消費者的訴訟事件
我想很多人都印象深刻吧?!

若是言而有據
建議直接說出店名
自有公評
焰小樂
已說出店名
我也是瘋狂在GOOGLE評論的那種
只要屬實我也不會客氣的給負評

像是做吃的用手碰食物..(還是疫情期間
請先證明自己是小妹
不然開個新帳號就想帶風向?
沒這麼容易
焰小樂
請問怎麼證明?而且小妹並沒有要帶風向的意思
irware
01上有些人聽到"小妹"一詞就會胡亂扯,樓主可以不用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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