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小折再超市被X~(為避免繼續爭吵091021已刪除)

阿宅華 wrote:
大家好,我是樓主看了...(恕刪)


這不是樓主的問題.

而是當事人在炒.
樓主別想太多, 認真你就輸了, 這些人沒事就上來打打嘴炮消遣一下, 沒打還會不自在, 所以放寬心別太在意版上所寫的一言一句
chinyihli wrote:
有些人說受害者是來取暖的啦。原因並不一定是這樣的啦。可能是假借找人要私下報復或者有其他原因。

這還不簡單,只要知道加害者的人,想要提供加害者資料之前,先請受害的這位小姐提供他報案的單據,所有的照

片,並且與受害者一同前往警察局作證就行啦。也可以避免受害者要執行私刑或者有其他企圖。

還有:X雞哥怎麼沒再回了阿。你那個雞腦袋容量還真的不是普通的大耶。

因噎廢食有聽過嗎?我想雞腦袋不一定知道啦。

如果出門在外隨時要避免自己的一些合法且無心的行為可能會引起某些少數雞腦袋的人的不滿而擔心受怕,因此

就待在家不出門。

我如果開車的時候,看到雞哥你正騎著你的機車。遵守交通規則的規定,慢慢的騎在路上。

請問我可以嫌你慢,嫌你擋路,然後開車撞你嗎?然後撞壞你的車就拍拍屁股離開。

雞哥找到當時閣下撞你的照片,去報案,波力士大人請你自己找,然後雞哥將照片貼上來廣大的01鄉民協尋。

出現了個銀雞哥說:

"這種騎機車慢慢騎的人最討厭了,檔人家的路。被撞活該啦。

騎機車還是不要上路比較好,這是種預防,預防你被撞阿。

這些個騎機車的人阿,自以為慢慢騎合乎法律就可以不顧開車族想飆車的心情嗎?"

說不定還會有同一個人創的"海綿寶x"帳號的人出來聲援說:是阿是阿,那些騎機車的都只想到自己,政府同意你

在馬路上騎車又怎樣,騎這麼慢,擋路,被撞還靠背。


大家有點同胞愛,當事者的只是想要各位協尋,如果知道,直接聯絡當事者,並一同前往警局備案。交由法律來處

理,而不是只會落井下石。

可以提出質疑。若是你擔心當事者想利用別人來找人並進行別的目的,可以回覆一些提醒的話語,提醒知道被尋人

物資料的人要怎麼處理這樣的事情,這才是有幫助的。

別讓人情味從你這一代消失。這樣不是很好。

PS:將心比心,如果你的愛犬或愛貓走失了,你在發傳單請人協尋的時候被質疑:(我怎麼知道你的狗是不是自

己離家出走阿),那你聽到會好受嗎?
(恕刪)


chinyihli大,您好

您回覆所建議的方式很棒,小妹可以轉貼部落格嗎?或許可以幫到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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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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