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際付給「拜訪單車」的買車現金,將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這當中…包括很多高單價的車架/輪圈/變速零組件。「拜訪單車」並沒有開立足額發票給我, 只是把它們列在格式粗糙, 字跡潦草的A4估價單,充當收據來搪塞我。「拜訪單車」,只開不到一萬五千元的發票給我。「拜訪單車」,這項涉稅賦公平的情事, 恐怕也在發生很多車友的身上……或者,只是我個人,又一次的人間驚奇?YG Liu wrote:前言:「交車10個...(恕刪)
案件一件還一件據我所不完全的理解BikeXXX 應該是告你損壞名譽之類吧至於他公司不開發票是屬於逃稅一類吧如果你有證據,你可以反告他們呀不過這是另一案件不可混為一談.YG Liu wrote:我實際付給「拜訪單...(恕刪)
chachaping wrote:樓主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法庭一向只看證據, 不講正義,就算樓主如何義正詞嚴,但如果沒證據, 就有輸官司的可能. 所以問了 Liu哥 33次是修理了什麼項目,到底是什麼樣的25萬菜單這樓太高....歷史資料太難找不過如果有關偵查不公開,那不說也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