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始騎單車通勤,距離不遠,大概10分鐘車程
有時候會到其他地方開會,車程30分鐘左右
覺得台北對於單車真的很不友善,說是人行道可以騎車,但是單車專用道又斷斷續續的
(對於單車道的設計我也是佩服這政府,一小段距離可以切成四段,真的要騎一段牽一段?)
騎在馬路上,被汽機車逼車或白眼
騎人行道上面,被行人白眼
怕無聲無息從行人後面過去,按一下鈴鐺,也會被白眼
不按鈴鐺又嚇到行人,被白眼碎念
說真的,已經不太知道怎樣尊重別人騎車了
怎麼騎都不是,最後就只能完全無視行人眼光騎自己的
想問台北市的朋友
大多數是騎在人行道上還是騎在馬路上?
又是用怎樣的方式呢?
如果是騎在人行道上
遇到行人並排會按鈴噹嗎?
超過行人會按鈴噹示意嗎?
如果是騎在馬路上
遇到機車可以左轉的地方,是可以直接左轉嗎?
(還要切到內側車道這樣)
待轉的時候是停在待轉區嗎?
我是真的想守規矩來騎車,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怎麼騎....
wwwiori wrote:
最近開始騎單車通勤,...(恕刪)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本市自行車行駛人行道(不含騎樓),係採「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人行道係專供行人通行之用,除非在不妨礙行人通行及行車安全無虞之情況下,主管機關得於人行道設有標誌及標線之路段(行人與自行車共道),例外開放自行車行駛外,其餘人行道禁止騎乘自行車,且在人車共道之路段自行車亦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倘於未設有前述標誌之人行道行駛,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處罰條例)第74條第5款規定,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二、為改善本市自行車違規行駛亂象,本局針對「自行車行駛騎樓」及「自行車行駛於人車分道(人行道上劃設自行車道)之人行空間」列為優先取締執法項目,其餘違規行為若未嚴重危害安全秩序者,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得施予勸導。
三、另因目前自行車未掛設車牌,故民眾如欲檢舉自行車違規,須當場向員警檢舉,由員警依違規事實,引用處罰條例予以舉發。
wwwiori wrote:
覺得台北對於單車真的很不友善,說是人行道可以騎車,但是單車專用道又斷斷續續的
(對於單車道的設計我也是佩服這政府,一小段距離可以切成四段,真的要騎一段牽一段?)
以在台灣來說
樓主有在台北市市區以外的地方騎過單車通勤嗎?
沒有的話趕快去試一下


雖然沒有規畫的盡善盡美
但已經不錯了
有騎過他縣市的市區單車專用 什麼神奇的事情 障礙物都會發生
wwwiori wrote:
騎人行道上面,被行人白眼
怕無聲無息從行人後面過去,按一下鈴鐺,也會被白眼
不按鈴鐺又嚇到行人,被白眼碎念
說真的,已經不太知道怎樣尊重別人騎車了
怎麼騎都不是,最後就只能完全無視行人眼光騎自己的
基本上不是單車專用道 人單車共道的
都是


行人的路權比單車大
像這種單車 行人分道

你才有權對在專用道上面逗留的行人搖鈴
其它的但地方 就看公民素養囉
像我跟行人後面 絕不搖鈴
他們有發現我+讓道
我經過的時候 會點頭 感謝一下
如果的真那麼趕的話 就騎一般道路囉
有機車幫你破風 小飆一下都35KM/H +
wwwiori wrote:
我是真的想守規矩來騎車,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怎麼騎....
在一般道路 要遵守一般慢車的法規
在人車共道 或專用道 要遵守 單車的法規
但模式可以隨時切換
再說下去就是......不能再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