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偶然狀況下,沒有要透過仲介而是直接跟屋主買房,但因屋主因素要在今年9月才能交屋而我們彼此也口頭同意賣價,但我們想要透過第三方來為我們見證簽定合約避免彼此事後反悔爬了一些文,感覺就是找代書處理簽約就好!!但以下問題麻煩解惑1.個人天真想法說,目前是因為屋主個人因素無法立即交屋我也願意等我想簽這個約只是保障彼此不跑票,應該不用先付訂金吧??!!2.如果真的還是得付訂金,是要付多少才合理??麻煩大家可以幫幫解答,謝謝!!
因為屋主跟仲介簽專任約,合約結束後有<專任期限過後次日滿3個月內,不得與經仲介帶看過之個人配偶2等親以內自行完成買賣房屋,如發現需補足服務費給當初帶看過之仲介公司>那我們在時間內簽定合約預付訂金,但真正買賣是拿到房子時,這樣會因為此項條款而被收費嗎??(我有被仲介帶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