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地震險、因地震損壞可以理賠!
01101018 wrote:
各位前輩&大...(恕刪)
01101018 wrote:
各位前輩&大...(恕刪)
sunyearhuang wrote:
前面提過很多次了,瑕疵擔保是民法規定的(5年),那不是保固!
不管是不是瑕疵都免費維護,這才是保固!...(恕刪)




sunyearhuang wrote:
建商是能拗就拗吧!
很多人不知道漏水是瑕疵,是屬民法的5年瑕疵擔保。
所以建商都是以一年保固來維修漏水,過期就不保修。
但你力爭,是站得主腳的,有不少判例。...(恕刪)



sunyearhuang wrote:
...(恕刪)沒有排除條款的保固就是對產品功能品質負無限責任。
法律文件,有正面表列和負面表列。
保固若採正面表列,就只需保固表列項目;
保固若採負面表列,表列項目外就是要保固;
例如負面表列,人為,泡水,不可抗力不保固,就是除這三項外,都要保固。
這不是很清楚也很合理嗎?








...(恕刪)人為,泡水,不可抗力不保固,就是除這三項外,都要保固...(恕刪)

Shuuta wrote:
簡單來說:誰的責任誰負責~
Shuuta wrote:
所以,哪來的啥『沒有說不在擔保範圍內的』『通通要擔保』的說法;真是拗口~
Shuuta wrote:
建商蓋好一棟房屋,完成買賣之後屋主歡喜入住;過了十年二十年漏水了,難道還是建商應該處理到好?
Shuuta wrote:
漏水屬瑕疵,可這並不等同於只要是漏水就是瑕疵吧~
Shuuta wrote:
就個人直接的想法~
關於第[1]點,那個鐵捲門可能不是防颱型的,要不然建商幹嘛在颱風來時把鐵捲門拉上去?~
mpig1927 wrote:
....假設廠商規範可耐風壓15級、但本次颱風氣象局記錄房屋所在地區才13級
那就是建商該出保固,因為未達規範強度就損毀
但如果氣象局記錄是17級,那才符合不可抗力的因素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