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遇到和您一樣的狀況,我是低樓的屋主,現在政府的政策是六成以上的住戶同意,法規建物都核可話,住戶就可申請補助興建電梯,我並非不想給老鄰居電梯,只是想了解一下,要給鄰居方便要負擔多少代價?所以我打了電話好幾通電話去詢問,提供給樓主參考一下:(內容大致是這樣,非原始錄音喔)
1.稅捐處(台北市):
問題:現在加裝五樓公寓加裝電梯需要加電梯稅嗎?
回答:台北市政府已經於2020/9月通過,取消電梯加收的稅金,所以不會加收電梯稅,但稅金仍然可能增加喔
問題:為什麼取消課徵電梯稅了,您卻說稅金還是可能增加?
回答:因為增建電梯, 會增加公共空間,可能會多個一兩坪,所以在房屋稅的稅金上,可能會增加一兩坪的稅金
問題:那也就是說,我是每年要多花一兩坪的稅金, 去買一個我根本用不到的公設喔?
回答:是的,您可以換一種想法,您的房子如果要買賣, 建坪多了一兩坪,售價自然會多少一些,對你還是有好處的
掛斷後.....內心想:見鬼了,我們當初選擇公寓,不就是看到公設比低,莫名奇妙多了兩坪的公設
自住:每年要多付稅金
買賣:哪一個人來買公寓,你跟他說他要多付50~100萬來買用不到的公設,這樣房子會好賣?
接著打電話
2.台北市建管處:
問題:請問如果我同意的樓上的要求,給他們建電梯,讓電梯變成了公設,我需要負擔電費和電梯維護費用嗎?
回答: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你是必須要負擔電梯電費,並且要共同負擔設備維護之責任的,但是你們可以透過住戶間的協商,來達成共識
問題:假設都協商好了,由使用者付費等,但是如果其中有人把房子賣了,新屋主不認舊的協商,堅持要我們也要負擔那我們該如何?
回答: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列, 你們要招開管委會,去協商怎麼付擔,如果無法談妥,就可以先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就走法律程序
問題:照您的說法,當電梯真的變成了公設後,我們這些不同意戶,就沒有法源可以支持我們對吧?只能招開管委會來多數決喔,政府這樣六成住戶決定建不建,然後又要住戶們去多數決看不同意戶要不要負擔費用,這不是多數暴力在欺負少數弱勢嗎?政府難道都沒有配套嗎?
回答:已目前法律就是這樣,如果您有什麼不滿,可以打1999去申訴
.......目前申訴中, 打完電話後,感到超無言的,有沒有熟悉法律的人可以幫忙解答一下,真的只能如官員說得這樣嗎?
有沒有什麼法律的觀點可以拒絕興建電梯或不要把電梯列入公設的方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