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男想接母同住,女友拒「那別娶我」

嗯?怎麼一面倒批評女生?
人各有志...又還沒結婚
結婚前先講好是好事阿,買不起的東西不要買不要簽阿!
大家趁年輕給對方祝福不好嗎?
自己的父母自己孝順,什麼年代了?
婚前先講好就好 雙方理性溝通 才能雙贏
沒有誰對誰錯
男方照顧單親母親 天經地義
女方想與男方過兩人世界 時下正常想法
所以 溝通好就好 勉強的婚姻不會長久
另外單親真的很辛苦 想要成家又照顧長輩
所花費的時間精力 有些人可能比較難想像
(若是女方獨生女 也有單親長輩要照顧 我若是男方 我可以接受與岳父母同住)看每個人怎麼想囉
要是我 會偏向夫妻買房登記兩人名下
房子兩人一起住 一起存 單親父母看能不能租附近就近照顧 或是打好婆媳(男方與岳父母)的關係 一起住 要是真的沒有共識 就去尋找能跟自己相性合的吧
相信不論單親環境與否 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 即使是在這個沒有錢就萬萬不能的時代..
女生其實從以前就不嫌棄對方是低收入戶,這新聞寫成這樣好像女生多不通情達理一樣。
家本是自己最放鬆地方,男生從小就跟自己的媽媽相處,而女生卻要結婚後,回到家裡還得面對一個不是很熟悉的人,也如一開始提到女生沒嫌棄過他低收入戶,這過程又知道女生退讓了多少?
如果男生還在靠北女友,真的可以不用結了,女生可以值得更好的。
palshop wrote:
但說真的屈服於錢權下的女人 我認為本性還是非善,


不然呢
屈服於30公分還是拳頭?
開版的男人
看不出來哪一點可以讓女人屈服的啊
除了30公分...
kent4505 wrote:
不然呢屈服於30公分(恕刪)


已刪.
sakashan wrote:
我猜你還沒結婚(恕刪)


拜託,我已經結婚好嗎

你才沒結婚,孩子都上小學了,就是因為結婚才體會到這種問題。
30公分的是樓主啦
樓主只是轉述在FB的粉專看到討論串
把它搬來01討論而已啦
事主不是樓主啦
Yin941 wrote:
嗯?怎麼一面倒批評女(恕刪)


no
我就支持自己父母自己顧
除非有其他過人之處能彌補(比如金錢,超人的道德或體貼)
跟很多台男強力主張AA制一樣
台男既然要求台女應該自強出自己的錢
自己就要有本事先自強顧好自己父母
女方願意是三從四德,可遇不可求
女方不要也是剛好而已
男方另請高明不就得了
有啥好抱怨的?
難不成還要整天高唱"做人的媳婦要知道理,早早起來晚晚睡嗎"?
甚麼時代了
拜託
nick-0417 wrote:
這篇感覺像是女友跟媽媽
同時掉到水裡面時要救哪一位的虐心加強版


法律上是要救媽媽,不然會有遺棄罪的問題,至於女友在法律關係上跟路人沒兩樣,並無什麼強制義務。
蘿菠蹲2266 wrote:
30公分的是樓主啦樓(恕刪)


轉述的一樣看不出過人之處啊
只看到單親,低收入,幫忙照顧男方母親
要用這些條件屈服人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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