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shung6717 wrote:我還能要求他賠償我的精神損失嗎?...(恕刪) 不嫌麻煩的話,開始去精神科門診掛號到時候有依據贏面才會大可是,建設公司有法務人員跟你玩,你有心力跟他們玩嗎?靜下心來思考一下,你會發現,真的不好玩,而且玩不起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被建商吃得死死的所以某些職業的人在社會上確實比較吃香結論,地球真的很危險,人會吃人
小弟轉述律師朋友的說法給大大參考:原則上一旦損害問題造成使人無法居住且非人為非天然災害所造成者,在一般房屋訴訟上買方都站得住腳!但依經驗想獲得建商良好的處理有下幾點:1.有良心的建商 (這在台灣好像很困難)2.準備長期與建商打官司 (這應該是最累的)另外精神賠償屬於民事,除非大大可以證明因為配合修繕而不能上班等等...或證明因為房屋遲遲無法完成而無法入住的損失...否則沒有證據就算到了庭上,也只能法官的心情判定嚕建議所以修繕過程都要記錄,甚至必要時需要寄出存證信函,如此至少才可以證明建商影響了大大多少,以及建商到底做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