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寶國際家俬國際有限公司 對於詹(peifang)小姐事件,之聲明書

訂金當然可以退

東西又還沒有送到

不讓消費者退訂金,似乎不太有道理阿

我上個月在展場的御X屋家具
花了十幾萬買了十幾樣家具
其中有一樣後來不想買了
也是不給退(都還沒送的情況下喔)
只能換別的
贊同+1
第一次聽到訂金可以退的!!不知是哪個賣家那麼佛心來的!!
法律規定的清清楚楚,人家不退,你也沒辦法啊!!
所以買東西之前要三思啊~~~


sunboy6510 wrote:
依據民法規定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第249條又規定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現場買賣看過商品下定就不能後悔

請問什麼叫定金阿,定金可以退那幹嘛要定金阿,就跟我昨天發生的是情一樣,跑公文有簽收,結果公文不見了,那請問要簽收幹嘛阿,多了那個麻煩,乾脆就不要定金啦,等東西到了在問客人要不要就好啦,最好你當老闆你都定金可以退的,然後幾十萬的東西叫過來消費者不要你就自己吃下來吧。而且用朋友是律師一直恐嚇賣家也是有問題吧(假定郭說的是真的)。

shen0722 wrote:
假定郭說的是真的


其實最好笑的就是 他一直說可以還 沒有問題
但是搞到後來 就是以對方態度不佳 沒有還

我也是看他寫的....
howzero wrote:
其實最好笑的就是 他...(恕刪)


他是說 有難處,可以還,沒一直說可以還吧。我也是看她說的。(假定郭說的是真的)
我覺得退不退是廠商態度的問題~~
或許照法律定,的確是可以不退,
但如果給退的話,應該會有更多的消費者願意上門參觀、選購。

Costco 的東西也是現場看得到,買回家,用過了都還可以退~~ 還聽說有人西瓜都吃一半了也拿去退?
也沒有法律規定說一定要可以退吧?
所以我覺得是做生意的態度。

就這件事來說,你們都對沒有錯。但我想我還是不敢上門。
真正優良的廠商 應該是要對自家的產品 有

就算這客戶不買 也可以很快賣給其他客戶的產品信心

而不是抓著道德的最低標準 法律規定 在做事

雖說 這件事是因為消費者 沒有墊墊自己家中長輩的口袋深度

造成的反悔要退訂的事件 但個人還是希望家具公司能眼光長遠

一點 畢竟作生意 講究的是長遠 客戶若不是故意惡意下訂

干擾貴公司的生意 何不大方一點 返還客戶訂金 留下個好印象

若有一日 這對年輕夫妻 事業有成就了 自己能力負擔的起的時候

應該會再回頭來跟貴公司買家具 這才是要做長遠生意應有的態度.
簽了訂單 , 給付訂金

法律上規定不退 , 是為了維持及確保交易的安定性

如果人人都可以違諾合約 , 這樣會造成交易秩序的錯亂

>>>

消費者在消費之前本來就應審慎評估

除了郵購等訪問買賣有七天的鑑賞期

一般消費是沒有的

特殊的廠商如COSTCO , 是採會員制 (須每年繳入會費)

才有的退貨機制 , 是基於其與會員間之合約

不能通案視之

>>>

消費者與廠商發生爭議

應該先理性與廠商協商

協商不成 , 再向地方消保官申請仲裁

切勿無矢放的 , 反而惹禍上身 , 不可不慎




看完這篇文章後
只有一個想法
個人完全不想走進這家店
哈哈哈~~~~

生意人要有大氣

網路的世界,好事傳千里,壞事當然也一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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