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要報稅了,房東不給租屋證明怎麼辦???

如果租約有寫 報稅 房客補繳, 那算是 房客賺.
如果租約沒寫 報稅 房客補繳, 那算是 房東賺.

到底是房東想賺 還是房客想省 這是雞生蛋 蛋生雞 的問題喔.
其實協調好就好了

你補貼房東的損失.或是房東補貼你的損失
各取所需.不要偷報.或是走暗的

這樣兩方都會有傷
不用撕破臉.萬一以後又遇到的話怎辦.世界很小哩

roba wrote:
其實協調好就好了

...(恕刪)

是阿~好好講是可以協調的
之前租屋房東是個老太太
每個月繳房租的時候都多跟他哈拉兩句,到後來每次繳房租都送一大袋水果給我吃
等要要報稅的時候,跑去跟房東問可不可以報所得税
房東很阿沙力的叫我下個月房租(12K)不用給他,直接貼補我
itswolf wrote:
阿~好好講是可以協調的
之前租屋房東是個老太太
每個月繳房租的時候都多跟他哈拉兩句,到後來每次繳房租都送一大袋水果給我吃
等要要報稅的時候,跑去跟房東問可不可以報所得税
房東很阿沙力的叫我下個月房租(12K)不用給他,直接貼補我


你這有什麼
我租屋的時候和房東說下個月要開學沒錢交學費
他叫我下個月不用給房租外,還匯了5萬元到我戶頭
還有一次我和我房東借車出去玩,結果不小心撞破後車燈和鈑金
他鼻子摸一摸,叫我下次小心一點,他自己處理













這個房東就是我爸









Chihryo wrote:
小弟在台北租屋,在北...(恕刪)


你可以撕破臉 不過要再找新的住所
大家別亂教阿, 如果因為只剩1~2個月就遷走而偷報, 事後房東還是可以要求民事賠償吧?
人還住在裡面的話, 房東怕房客亂搞, 房客怕房東吃押金, 還互相有所保留,
而到時你都搬走了, 既然你先不義, 房東也不可能跟你客氣....
到時候賠償房東稅差是小事(最多是打平嘛), 但如果為這樣必須要整天跑法院, 那個時間與精力的的損失誰來賠?
除非你確定你比你房東還閒, 不然最後一定是兩敗俱傷....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樓上的大大請教一下,
因為我對民法不是很熟..

若租約上未載明可否申請抵稅的條文
承租人是依稅法規定取得相關證明文件申報抵稅

這樣為什麼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呀?

謝謝。
殺人熊 wrote:
大家別亂教阿, 如...(恕刪)


殺人熊大
我也很好奇,原本有租屋行為,房東本來就應該要納稅才對,怎麼會因為房客有申報,然後會被告實在不懂。

感謝各位的回覆
其實我是傾向不報的,畢竟還有兩個月的押金在房東手裡,報了我怕撕破臉,到時候會很麻煩。現在是卡在女王的壓力,她也有負擔一半的房租,我說不報,她覺得我是大爺心態,自以為有錢。我想有些大大應該知道我的感受。

其實有時候男人做事是一種feel,好相處的房東我也不太願意造成他的困擾,壞房東我就不會跟他客氣
雖然我已經決定要搬家了,但我還是會權衡得失再與房東溝通一下,不會偷偷申報的。
euglena65 wrote:
+1 說實話 我也很想拿來報稅 (雖然這兩三個月就要搬家了)
但是報稅後 很怕押金就拿不回來 哀~~流淚


國稅局動作有那麼快嗎? 先報再說 XD

等你的新房子開屋文喔 !!

Chihryo wrote:
殺人熊大
我也很...(恕刪)


不知道這樣舉例對不對, 雖然有些本質上差異, 所以看看後別鞭太大力,

我覺得這有點類似以前去光華商場買東西一樣,
跟老闆說不用發票, 你可以就可以用便宜一點的價錢買東西,
雖然知道這是不合法的, 你應該也不會去舉發老闆吧,
如果你要合法, 相對的增加的稅金成本也會轉嫁到你身上.
如果要刷卡, 當然還要再加價.

另外就剩一兩個月了, 好聚好散吧,
事前沒有溝通, 按照"人情"方面實在不適合報稅,
如果真要跟房東拼了, 趕快翻翻仔細看看租屋契約中是不是有相關的內容吧..

女人的部分, LP 捏一下就過了 ...想辦法按耐囉

當年前女友也曾爲了這件事情問我, 我是直接算給她看,
之後再叫她用同理心, 如果她是房東的話會怎麼想怎麼做...
不夠壞 就沒辦法令人刻骨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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