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家具..想違約..該怎麼做???


k810781lun wrote:
話說在家具展裡看了某家的家具...
當時還滿喜歡的...
就被銷售人員的舌燦蓮花給說服了==(也沒比價)
就刷了訂單的2成...

後來想想好像預算超出太多...
就去家具行網路上比價...
結果一比才知道...
真的是買貴了

所以打電話去問說可不可以違約..就是退訂..
或是以刷卡的2成來買他們的家具就好...
他們說要買訂單的一半金額才可以

(目前家具都還沒拿到)

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這真的是這樣嗎???不能退訂???


...(恕刪)


>>>

依照民法 , 違約訂金商家是可以沒收的

但版主可以主張民法的不當得利

要求店家列出損失 , 只就損失的部份來補償

因為又還沒交貨 , 店家也很難舉證吧 ?!

但訴訟是件麻煩的事


簡單的處理方法 , 就是明說

你覺得買貴了 , 要求降價

讓對方來跟你說明

因為除非同樣的品牌 , 同樣的品項 , 價格不同

不然是很難去區分貴或便宜


如果店家的說法 , 你無法接受 , 店家也不願意讓步

你又不甘損失二成約5.5萬的金額

那就只好請消保官來為你協調

看商家會不會讓步


商家跟店員 , 工作契約通常是獎金制

所以你去電 , 對方當然不會很乾脆讓你解約

以後要記取教訓 , 事先作好功課

確定後才簽約

簽了約 , 就應該履行 , 不要再四處比價

損人也不利己




"但版主可以主張民法的不當得利

要求店家列出損失 , 只就損失的部份來補償"

這部份應該是不行的 依法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現在板主看來只是認為買貴了 並非發現物品有什麼瑕疵 而且是否買貴就如樓上所說 亦未可知 故初步看來店家可能得保留定金。如果是依法保留定金,這沒有不當得利的問題。

個人是律師 但不便就不詳內情之案件表示太多意見 只是不希望貴板主有所誤會 所以破例說明一下~

sasapj wrote:
但版主可以主張民法的不當得利

要求店家列出損失 , 只就損失的部份來補償"

這部份應該是不行的...(恕刪)


>>>

小弟不是律師

論述也僅供 版友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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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之成立):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參考案例:

房東不還我們多繳的租金及押金!

http://www.tmm.org.tw/pub/rent_037.htm


判例:

裁判字號: 83年台上字第798號
案由摘要: 返還不當得利
裁判日期: 民國 83 年 04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書彙編 第 16 期 914-920 頁
相關法條: 民事訴訟法 第 397 條 ( 79.08.20 )
要旨: 法律行為成立後,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
料,而依其原有之效果顯失公平者,法院應依職權公平裁量為增、減、給
付或變更其他原有效果之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項定有明
文。故當事人雙方因情事變更均可主張並請求法院為增減給付,不可責由
當事人一方仍應按原約定給付履行。

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 第 397 條 (79.08.20)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m/j9m?id=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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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本案例

如果僅有估價單 , 內容也無沒收定金條款

商家也尚未交貨

應該也可以主張退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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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重申一下

小弟不是法律專才 , 也並法律系 , 律師身分

純粹大家探討 , 並協助 版友

增加解決問題的方法












唉 我很明白樓上也是好意 不過...提供法律建議 可能...之前我有位朋友的長輩 賣了東西給別人之後 後悔覺得賣太便宜了 所以問朋友說是不是可以付違約金不賣 朋友唸過幾個法律學分 就直覺認為只要付違約金即可解約 等到被對方告了之後來找我 我就跟他說不樂觀 結果一審敗訴(案子不是我打的 不然絕不能分享這種事) 不但必須依約賣 還得賠償遲延違約金 如果早問清楚 後面那堆官司和賠償可以避免的 何苦來哉 讓我感觸很深啊 醫生要考照 當律師也要考照 不是沒理由啊
附帶說一下 1)違約金酌減成功案例較少見 不是找個判決看看就可以拿來用 2)我只說對方有可能可以保留 因為案情不了解 不敢說一定如何 很多當事人在被檢視之前 都不清楚自己簽過什麼~~

另一位網友建議找消保官倒可能是比較可以試看看 至少消保官可以告知板主別的案子是如何處理的
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言...
小弟受益良多...
當初銷售人員跟我說他們的家具沙發多好...
只要是牛頸紋沙發至少都10幾萬起跳...
我賣你全家專案一共才20幾萬而已...很便宜啦..等等之類的話語...
就是因為當初買之前沒有去外面家具行家具店比較看看...
等簽了訂金..才想說超出預算滿多的..(這只能怪小弟沒想清楚)


家具展售然人員所說他們的大茶几小茶几餐桌檯面都是天然石(沒有說有加工過的)...
後來去家具店看到同樣的...
他們說這是在表面有貼皮處理過...
雖然也是天然石..但價錢跟真正天然石價差一半...
就以這點來說..我就覺得自己被騙了...
因為家具展售然人員一直強調他們家的天然石檯面有噴亮晶晶花紋又漂亮..等等...
難怪他可以說要送我們床墊.鞋櫃.保養油等等...

對了..如果要請消保官..是要如何做呢???

k810781lun wrote:
對了..如果要請消保官..是要如何做呢???
....(恕刪)


>>>

各縣市政府 , 都有設消保官

去買物品的所在地 ,縣市政申請調解即可

我代表公司去參加過幾次

程序很簡單的

就帶齊證物 , 身分證 去縣市政府消保官辦公室填寫資料

消保官審核後 , 就會定期約雙方到場調解

企業如果沒有合理的解釋 , 復查確有過失

如果不同意和解 , 消保官會對企業開罰

但消保官 , 沒辦法強迫或判決廠商一定要還你錢哦 !

如果雙方調解不成立

版主最後也是要走法院處理 , 記得要一份調解過程影本

作為未來訴訟的依據

小弟不是律師 是法律系畢業生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買賣就是法律上的原因 定金被沒收不算損害

這樣不能沒收訂金 請問哪時可以

契約沒有成立 那就不是訂金了 是保管媽????
法律行為成立後,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
料,而依其原有之效果顯失公平者
______

這是主張情事變更 交易基礎有瑕疵

我想買貴這件事情 應該不能算喔
你好 我也有買這一家的家具 想知道你的後續狀況
方便留一下電話跟你請教嗎
謝謝
不好意思這麼久才看到..
最近都沒登入所以都沒發現..

後續處理就是我挑選我要的傢俱如下..
石面大茶几*1
石面小茶几*2
石面餐桌*1
餐椅*6
6尺床組(掀床)*1
沒有衣櫃唷...

以上這些型號都已確定了..他說要算我 150k就好了..
我哩咧..我整個傻眼..
以上這些我去外面傢俱店差不多的東西..
包括1+3+3半牛皮大組沙發也不用150k 啊.. 真的很誇張...

其實一開始去談的時候就知道自己已經處 於弱勢了..
也有打算只買訂金的部份傢俱..或就直接了訂金的錢..
他口口聲聲說要當朋友..結果還不是點點 點..
他說最少至少要買訂單的一半..不然他沒辦法交代..
我就說120k我就同意..(後來算算還是貴 了..我太衝動了)
之後就叫他們總經理還是經理的忘了..來跟我談..
一開口就說基本上要撤單或是點點點的就是沒收訂金..
是"東"先生跟我說了很多好話我才讓你們改的..(個人感覺有被威脅到)
要不要再加一點讓"東"..好交代..
我不為所動.. 他就說122k可以吧..
我點頭了..><

其實我還在考慮要不要買..還是就當做繳學費..
因為感覺變差了..之後看到傢俱就會想起不愉快..
所以還在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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