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bellew wrote:
趕在去年農曆七月前,...(恕刪)
基本上應該是契約上有寫的才有算~
就算樓上的條文,明白的就是頂樓,因為你沒辦法知道別人的房子裡有什麼?
就算是"有人舉發"也是要等官司打完才會"確定"是基地台並且"要求搬離"
更何況"附近"的定義也很模胡~~有的社區大一點,前後棟距離,都比隔壁社區要來的遠,那要怎麼判斷是不是在"附近"呢?
還有一點很奇怪...基地台應該要設在高處吧?設在大樓裡面?應該打不遠吧?上下左右都被鋼筋水泥包住了?
真的有人把基地台設在家裡嗎?
想到多年前,曾經在某住宅大樓二樓,牽了"光纖"線,isp偷懶把我的點當成他們的"轉發站",給我進了條很粗的光纜(大多是保護材,實際好像也只有一百多心),被臨居看到(打在外牆上,sorry 不良示範),還以為我那條是電纜,要架基地台的,嚇的去跟管委會說~我還讓管委會進來看沒有無線電設備~也沒有重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