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要求賠償應該比較難不過你可以拒絕搬就是按照簽訂的合約租到完就好了.他賣房子不影響你的合約的我之前有看過房子也是正在租人, 而且還有半年租約.仲介帶看的時候都有跟我們講這沒關係的只是你後面的房租是付給新屋主你不搬最大房東應該怕你不是你怕他合約期間你有使用權他也沒資格進屋也沒資格換鎖甚至你如果沒繳租金他還沒辦法馬上叫你搬家咧.
買賣不破租賃樓上說了, 合約期間你不搬其實房東拿你沒皮條. 建議在隱密處裝個針孔攝影機照門口, 如果房東或仲介敢不經同意跑進來, 甚至於換鎖的話, 就等著吃官司了. 不過作人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如果房東願意賠償一個月違約金加搬遷費, 合計算兩個月好了, 就放他一馬好, 也不用太得理不饒人了. 租屋時仲介當初收了多少仲介費, 也就一併退還囉. 如果不要, 那就住到合約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