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買屋竟然只憑屋主簽的屋況告知書!? 沒有屋檢,台灣簡直拿買家開玩笑!


-maverick- wrote:
仲介竟然說,台灣人...(恕刪)

仲介沒唬爛你,台灣買屋就是買方自己眼睛要睜大一點
萬一被唬了也只能自己出錢塗牛屎
想走法院也要經過漫長的過程
偏偏鬼島又是一堆鄉憨
只會說不爽就不要住台灣
一點都不思改進
台灣房子最大問題是海砂屋跟漏水壁癌
這要常常看屋跟做功課還能看出端倪
有空就多看屋
然後多上網研究
台灣的賣方都只想框買方而已
房子的問題都會輕描淡寫
仲介也只想在最短的時間賺到仲介費
祝樓主好運
買房前都會去看屋況吧,

若自己都可以看出明顯的問題,

那就不必花錢找代驗了,

如果沒有明顯問題,想下手,

就可以先花錢找代驗,

往往都會找出很多看不到的問題,

然後買方再藉由缺失跟屋主談價,

通常屋主就會不爽,不賣了。
真的台灣差很多~~
版主提的是買賣前的
-準買主請驗屋公司檢查,出報告
-如果有問題,準買主可以提出再議價或不買的決定
這些都是法律規定的權力..
更特別的是..買方跟賣方都可以請仲介..
自己的仲介當然比較會幫你想..
而不是像台灣只有一個賣方仲介.
驗屋,仲介服務都要付費是確定的.相對會有些法律責任
費用可能又會被酸民拿來攻擊..

某些州連改家裡的裝潢都要申請政府機關查驗
書面審查過了,施工到某階段要等政府人員檢查..
施工完成再檢查,書面資料會留存政府機關

不申請會怎樣???房屋保險.火險相關的..
查到不符合政府機關資料..有可能會不賠
要賣房子時,買方仲介調出書面資料.實地看屋只是基本動作
所以人家是玩真的..是這樣規定實行的..
坦白說這樣買屋才安心..
台灣..就算你想付錢走這方式..法律也不一定保護你..
以上是請教國外同事得知,如有錯誤請指正..

另外版主,我是不知道你在北美待多久.哪一州.
就我了解的CA.NY,400萬台幣是沒辦法活太久的..
當然當地已有房產,可馬上找到工作還過得去..
400萬+40歲+有美國身分也請小聲點..
自認優秀,回去北美當地找女朋友就好啦!!
01破千的一堆,更別說身分...
應該說中古屋買賣不是新成屋都是全新的,所以有問題馬上找建商處理
中古屋通常都是由屋主提供屋況瑕疵,屋主自己住的最清楚,日後有問題就是屋主要負責,然後仲介也會巡視屋況瑕疵,當然是肉眼可見的部分,其他結構上的檢驗因為有牽扯到費用問題,就要買賣雙方去協議
所以你提到的驗屋國內是沒有強制要求,如果要強制要求也是可行,反正成本就加進去賣價而已!
這個跟進步或是落後無關吧!
就只是錢的問題而已

-maverick- wrote:
仲介竟然說,台灣人...(恕刪)


買賣你我情願

不爽就不買

不爽就不賣

這年頭老是有人一廂情願

cedric6594 wrote:
真的台灣差很多~~...(恕刪)


講的完全正確,有國外經驗。

台灣這兩黨惡鬥,人民又不思進取,真的很可悲

jacky6997 wrote:
應該說中古屋買賣不...(恕刪)


多數房仲都要作買賣雙向,這種在先進國家都不會允許。
這種鬼東西叫做dual agency,代表兩向代理。在國外和日本都已經法令不允許,因為有利益衝突。
台灣還每天爽爽說,冒泡冒泡。(這土話是誰發明的???)
版主,我是不知道你在北美待多久.哪一州.
就我了解的CA.NY,400萬台幣是沒辦法活太久的..
當然當地已有房產,可馬上找到工作還過得去..
400萬+40歲+有美國身分也請小聲點..
自認優秀,回去北美當地找女朋友就好啦!!
01破千的一堆,更別說身分...

cedric6594 wrote:
版主,我是不知道你...(恕刪)


我聽到了~ 我只是個窮小子~ 兮兮兮。
我不太會唬爛拉~我就只有這麼多財產,不過你講的也是真的。
這裡台多千萬富豪,跟他們比起來差太遠嘞~
最好是自己是賣方時,還會自費去送檢驗、鑑定屋況,

自行負擔成本給賣家保障,讓買家安心,真是佛心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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