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同身受 租房租好好時, 通常都沒甚麼問題, 等要退租時, 房東的樣子通通露出!
但是....文章這麼長, 仔細的看完後, 我真的覺得只是吃飽沒事幹...
大家說好聽是你好人一枚, 你文章中也說妳人太好...
但是, 我真心覺得吃飽沒事幹...

房東就是不缺錢, 有錢就是貪, 人又不在台灣, 一切難談!
買房是開心的事情, 說真的一個月房租要扣給房東 ( 提早解約 ), 14500便宜啦...
文中提到這麼多這個房子的缺點, 我想這應該是因為買新房, 一心都在新房, 所以只看到這間房的缺點
但是缺點就是缺點, 既然不開心, 那早早離開即可
幫房東找租客, 這過程所花費的時間精力就不只14500
我竟然看完了!不簡單~租屋就是這樣我現在真的寧願是中介代管的!
jeet1225 wrote:
純抱怨文,文長,不喜...(恕刪)


辛苦了~
租房子本來就這樣~
好房客遇到壞房東~
好房東遇到壞房客~

當成交易就行~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兩造同意即可~
jeet1225 wrote:
回租屋住後,先生表示這件事到此為止,接下來的事都由他來處理。我整個氣哭,因為先生表示是我自己太傻以為做好人給房東就可以得到相對的對待,但我覺得我並沒有做錯什麼事,為什麼連他都怪我。總之…接下來的事就全都交給先生處理了。...(恕刪)


>>>

樓主嫁了個好先生

應對進退都很得宜

工作上想必也是非常好的人

真是可喜可賀


恭喜買晉升有房一族


不好的租屋人生

就讓它隨風而逝吧 !
沒有看的很仔細
提前解約賠一個月
合約走完要付三個月或兩個月
怎麼看都是提前解約划算啊
jeet1225 wrote:
純抱怨文,文長,不喜...(恕刪)


看完也覺得還好

你和房東有各自的立場 房東這七年來也沒打擾你們 不算太過份

既然要搬走了 照合約走就好

想東想西問題容易多 你想省房租 但又不整理屋況 找人來接手本來就很難.....

往好處想 房子也住了七年 就當賺到了
立場不同而已,不過我覺得合約簽了那就照合約賠償最後一個月就好

剩下都是多的,當好人可以但要看對方值不值的好,不然只是心累而已
我話說完 ,誰贊成 ,誰反對?
樓主應該還沒見識過社會險惡.才會認為你怎麼對人對方也會怎麼對你
我也認為你吃飽太閑,就照契約走就好了,太貴就不續,提早走就給罰
感覺這個房東大陸住久了,被當地人同化了。
失去台灣人善良親切的待人處事之道。所幸
樓主順利解決,當做功德、也算是一種經驗
walile wrote:
這不就是傳說中的公親...(恕刪)


我太雞婆了,哈哈。房東眼裡真的只有錢,跟他說什麼東西壞掉,他都會強調使用者付費,他不會付錢修任何東西,還說他在美國、大陸時也都這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