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680828 wrote:這種是罰不了的, 只(恕刪) 不會處理不了,只是看管委會要不要得罪人而已!車位堆置汽車以外的雜物,已經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第1項「未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使用」,管委會本來就可以依照同條第2項制止,制止不從就可以報請主管機關處理。違反法律的事情跟規約、區權會無關。
Laid wrote:過半數住戶認為可以放(恕刪) 如果是這樣,我實在不曉得你反對理由是?人家停車格是私有的也沒影響到消防動線和安全,純粹看不爽?畢竟是車位,擺些汽車維修工具也合理啊小家庭還會有些兒童座位之類的需求 如果都不能放也太殘忍了每次都要搬上搬下?
管委會應該會規定停車位不能堆放任何雜物(可以去問,基本都會有)當然別人放什麼東西沒有影響到他人的話,應該都還好如果只是看不順眼,只要去反應,都一定會處理相對的~都是鄰居住戶,之後相處關係可能就差了一點這樣
dennis10 wrote:如果是這樣,我實在不...(恕刪) 有人愛放機油,有人放腳踏車,有人放個泳圈,有人放個舊棧板,有人放個車頂架,有人把家裡的舊傢俱都拿出來放。我們社區就是這樣子,然後強制檢舉清光光,多舒服。你想怎麼放沒關係,先買間透天的加車位,不然就請你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