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門口的地是鄰居私有土地,現在要求付租金5千

走公家協商路線....只會要大家平均分攤把地買下來!
CONA24
公家應該是很不想出錢[sorry]
如果真的使用他人的土地,付錢是應該的!
走法院吧!
印象中,律法有規定,遇此情況,地主收費有規定,好像是以公告地價為基礎,一定比例為通行費! 不高!

https://www.propertylaw101.com/news/details.php?id=31864&group_id=7544
Biggest King
我家20年前遇過,不過故地主的兒子是依公告地價5折賣給大家,所有的人也就付錢買了。
歷史共業,謝謝國家的德政
很奇怪!板主有三棟連棟透天還開放收租,很有資本,結果發生這件事不花錢找律師,卻上網找我們免費諮詢,資訊又反駁……

明明事情就很簡單,請律師對土地業主發存證信函,內容對方涉嫌以圍住他人住房通道限制人身自由並脅迫當事人每月支付土地使用費5000元,此為不當獲利。之後請律師跟對方協商,原因以目前市價購買屋前土地。

以上。

買不買先別說,只要對方不賣或是價錢要高都能拒買,只是要向法官傳達我方有和平處理事件的意思,若對方不願賣或是高價,就是作實對方要以土地限制他人行動自由並不當獲利,以這一點去提告才抓的住腳,之後在轉板友說的道路是否為既定道路,讓對方去跟官方打官司,通常官方很少會讓對方獲勝,之後你根本不用理會就能讓對方忙於跟政府的路權官司。


以上,花錢找律師就能得到的答案,卻要上網找免費的……

以上是我的理解,不負法律責任,實況請以委託的律師為準。
你一定是瘋了 wrote:
我的老透天是死巷連棟透天
地主是最後一間,前天他土地重測
一側才知道,我門口外50公分處
有一條寬50公分的地,一直延伸到巷底
都是他的土地,
地政說那是從房子推到外面馬路的建築線
所以才有這樣奇特的土地

現在地主要求,全部都要每月付5千租金給他
不然他就蓋鐵皮牆擋住
這樣會把全部的門口擋住
變成門外有一片鐵皮,出去要左右走
而且只有50公分寬,連機車都無法通行

這有解法嗎?
附上示意圖,黑線是實際道路
紅線是地主土地,我是右側連動透天



很好奇他要蓋的

是否屬於

妨礙消防救災及違建

記得去舉報
政府有規定別人的房子地主都要留路給別人走,所以你要求$5000是很困難的。
找蔣月惠委員幫忙,他最近處理過相關案子。

我記得釋字有解釋過,查一下是否符合既成道路的要件。
穆斯卡
委員 議員傻傻分不清楚~ 原PO是屏東縣? 不是 找蔣幹啥? 然後找她 要確定内~ 這位議做的風評 不要事情沒解決 反ㄦ反而搞出更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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