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收律師函 強制要求簽合約

辣比洨腥 wrote:
感覺這段是個套?(恕刪)

個套是什麼意思?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你的法務朋友不專業呀(恕刪)

告知不買的同時 有說是因家人反對
最後也至加盟店致歉屋主
NOM SKY wrote:
請問小央仔你在實務上(恕刪)


我是在2月賣房~買方2次簽約說不買了,

所以那時候才會特別關心簽約及買賣的問題,

也是在那時找了不少律師及其他房仲資詢,

自己本身也查詢了許多關於違約的案例,

樓主這個我也是第一次聽到的案例,

寄律師函要求簽買賣合約應該只是房仲在要仲介費時,另外再附加的~

如果樓主被律師函嚇到簽約了,

那對仲介來說只有好處,並不會有任何問題!
NOM SKY wrote:
告知不買的同時 有說(恕刪)


沒錯~這個就是"故"了~

看樓主怎麼想,樓上說了那麼多民法,

但真的要走法院時,樓主就會知道,

很多合約上簽條文的都是假的,法官判的才是真的,

但我是實際經驗和樓主分享~

房仲這種事遇太多了,簽約不買的一大堆,

因為走法院,賣方的房子就卡住不能交易,

要等法院判決後才能動,快則1年,慢則3~5年,

所以簽約前真的走上法院的很少啦~

每一件都走法院,是不可能的,

樓主這種小案件,照我來看就是斡旋金太少,賣方不滿~

而這間房可能又不是A案或S案,

要求仲介想法子給個交代~仲介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寄個律師函試試水溫吧~

萬一不成,他們也不太可能和賣方要求服務費,

這樣買賣方都得罪,對他們來說都不是好事!
小央仔 wrote:
沒錯~這個就是"故"(恕刪)

謝謝小央仔詳盡的解釋
另再請問什麼是a案s案?
小央仔 wrote:
沒錯~這個就是"故"(恕刪)


樓主的那種理由,真到法庭上都是被打槍的份!
辣比洨腥 wrote:
感覺這段是個套?(恕刪)


呵呵!

被拉去致歉,等於直接承認我就是反悔了,真走到法庭,對方又多了個說詞...
小央仔 wrote:
我是在2月賣房~買方2(恕刪)


給你一個建議...不要再誤導樓主了!
電光老騎士 wrote:
給你一個建議...不(恕刪)


哈哈~我也只是給樓主實際遇到的建議,

說不定你才是誤導樓主的那個人~
NOM SKY wrote:
謝謝小央仔詳盡的解釋(恕刪)


就是賣象好的房子,

通常這種案子賣象好,來看屋的人多,成交率也高,

所以房仲根本不會把S案A案有違約這事,花時間卡在跑法院流程,

有違約的,就會快點處理好解約的事,

解約越快,就能快點帶下組客人看房,

但如果賣很久賣不出去,或是屋況不好的房子,

平常看房的人少,金額又不大~

有可能就會走法院加減賺仲介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