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4xu4j wrote:
消保官(主席):受傷這種事跟精神賠償一樣式很難舉證賠償
我:所以我申請書上沒寫受傷的事,但我不斷地跟特力屋講明這樣的情況讓我們的生活很克難很危險,但特力屋的態度就好像這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與他無關..而且這房子總共含整修一千三百萬多萬,扣掉1F客廳廚房,頂樓神明廳,僅剩2樓的2個房間,老實說只要求2萬塊已經很不甘心了,我只是考慮到他們公司的程度大概到頂就是這樣子而已,如果還包含要把委屈吞下去不能講,恕我不能接受調解。
與他無關..而且這房子總共含整修一千三百萬多萬,扣掉1F客廳老實說只要求2萬塊已經很不甘心了
與他無關..而且這房子總共含整修一千三百萬多萬,扣掉1F客廳老實說只要求2萬塊已經很不甘心了
與他無關..而且這房子總共含整修一千三百萬多萬,扣掉1F客廳老實說只要求2萬塊已經很不甘心了
看到這裡
我就看不下去了。
大家都是消費者
我真心覺得,如果我是廠商家(每一個人都要養家活口)。我最多就是賠8000元,如果樓主再不爽,我是商家,我也沒辦法了。
唉
難到要賠 1300萬嗎

新帳號?

這樣發文,我覺得沒有什麼公信力說...
你都明指商家了,自己卻特別新開帳號,唉,真的要查,會查不出來嗎?網路發言就是發言。都要負責任的。
真是辛苦了………
平安、健康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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