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屋之後
最近收到第一張三四月份電費單
看到之後完全傻眼
居然要繳 3200 元左右的電費
其中 200 元是自己的
有 2999 元分攤公共電費
我的問題是在這兩個月完全沒有住戶進住
因為建設公司還在賣房子
所以一樓大廳所有的燈是 24 小時開著
中庭水景以及大樓靠馬路的水景也是 24 小時開著
這樣電費實在繳的很不舒服
請問各位是否可以跟建設公司喬這筆帳啊??
可以的話該怎麼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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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_CCU wrote:
在交屋之後 最近收...(恕刪)


若是建設公司仍在賣房子,應該由建設公司負擔公共電費,
我們社區也都是這樣做的,不然建商行銷賣房子賺錢,可是
你還幫他繳電費,真的奇怪,趕快提出要求.
不會吧,那以後如果房子全部成交
你也要自己負擔不少的公共電費
大樓的公共電費的很恐怖的

像我們剛搬進來的時候收到電費也傻眼, 公共電費是我們自己用電的2倍

所以大家就開始關不需要的電源(外觀照明, 無人使用的公共空間用電...)

做了很多努力後才減了2~3百元

看來樓主的公設要好好的檢視一下了
shen_CCU wrote:
在交屋之後 最近收...(恕刪)

其實阿 要看你們社區的狀況和問題 包含目前負擔的人數
有些公設就是很誇張 很浪費電 當初設計的問題
可能還是要看看目前的設施到底有多少 怎樣在運作
是不是有不必要的浪費(例如會發光的噴泉)
相信你很貴 不只有你 可以大家協調來處理

像我住在這邊公寓的一樓
整棟大樓的公設只有電燈和電梯
每月要負擔大約400的公共電費 偏偏我從沒做過電梯
還是得負 畢竟這本來就算是大家共同的責任
shen_CCU wrote:
在交屋之後 最近收...(恕刪)

建商若還佔用公共空間銷售房屋,公共電費由建商負擔應該是很合理的要求,甚至管理費由建商負擔大部分也不過分....

影響公共電費的多寡除了用電量之外,契約容量高低也是關鍵因素,建議爬一下文在版上之前已有過多次討論.....


我一直以為所謂的各項公共開支..(水 電 ...)
都是由每月所繳交的管理費從支付的..
難道不是嗎 ??
小麥0621 wrote:
我一直以為所謂的各項...(恕刪)

不一定,看社區......
有些是從管理費支出,有些是分表到各戶水電費單另外負擔,
不過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管理費高低是隨時可以調整的.......
公電和有多少戶 住入是無關的

沒有人住的房子,一樣有電表,一樣有公電

建商一樣要付。(空房子都是建商的)



所以你的問題是,大樓電費太高,太高不代表耗電量高

大樓是用 『契約容量』在計價。所以你們大樓的 契約容量 太高,或 契約容量 太低,用電超過契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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