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法源部份, 不知如何填寫!!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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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啓者
XXX木包工業 負責人:XXX先生
事件一:迄今仍未收到XXX先生退款肆萬元
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三日簽訂終止裝潢合約並清算費用<附件一:雙方簽章合約書>,
雙方同意退款肆萬元予XXX小姐,迄今九十八年十月五日XXX小姐仍未收到匯款,請XXX先生於文到三日內匯款,若仍未於時間內匯款,XXX小姐將依民法 規定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並依民法 規定提起詐欺訴訟,為免訟累,敬請XXX先生配合以上辦理。
事件二:泥作保固二年,無法聯絡到XXX先生處理冷氣口泥作滲水問題,業主自行處理修繕,費用由XXX先生賠償 <保固合約,見附件一>
九月二十八日告知XXX先生冷氣口泥作滲水,九月三十日XXX先生要求水電工班打掉牆面,重新做防水,由於樓高十六樓,XXX小姐要求XXX先生提供保證,萬一此動作造成社區住戶受傷而屋主被告,一切責任由XXX先生負責,由十月二日開始至十月五日,XXX先生拒接電話,不與屋主協商滲水事宜如何修補,屋主迫於社區施工協定期限至十月十五日止,自行找廠商處理滲水,依民法 規定,所有費用由XXX先生賠償。
費用明細將於十月十五日前通知,請XXX先生收到通知於三日內匯款,為免訟累,敬請XXX先生配合以上辦理。
由於滲水恐導致冷氣口下的電路損壞,進而造成房屋全數的電路毀壞,依民法 規定,屋主保留法律追訴權。
滲水圖片與細節,詳見附件二。
事件三:泥作保固合約形同廢紙,未來二年內的保固形同虛設,
要求賠款肆萬做為未來泥作潛在問題之修繕費並依此解除泥作保固合約
雖泥作保固二年,然XXX先生以拒接電話逃避保固責任,此保固合約形同廢紙,
依民法 規定,XXX先生因不履約保固責任,未來二年內的保固形同虛設,
要求肆萬做為未來泥作潛在問題之修繕費。
泥作品質堪憂之理由,詳見附件三。
若XXX先生對此項陳述有所疑慮,不願進行賠償,請舉證泥作品質無虞,
依民法 規定提供後續解決方案及具體改善方案,為免訟累,
敬請XXX先生配合以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