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我朋友問一下~
我朋友家人沒有固定收入,他自己本身也才剛出社會
工作沒多久,所以沒什麼錢,存款大概也才七萬左右
但他家人卻說要買房子,因為不想繼續租
所以要用他的名字來貸款,基本上這件事可能無法避免
因為畢竟他家人想買,那也沒辦法(所以這件事需不需要在做評估就不管了)
想請問各位大大,因為他現在的錢是跟她男友一起存的
所以工作的錢其實都是先領出來,然後再播大約一萬到共同存戶裡
其他自用(也大概幾千塊而已)
而薪資也幾乎是領現,唯一能證明有固定公司匯錢的存本,也沒再用了
因為那是在更早之前打工在用的公司匯錢帳戶.(現在裡面也沒錢)
1.那他這樣還有辦法辦貸款嗎?
2.如果他成功辦了貸款,但因為家人收入不穩定,有時無時沒資助錢出來繳
這樣會不會很容易因為繳不出來,而等同白繳?
3.這個問題是我另外問的啦~ 有沒有辦法說服他父母再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