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四年前在樹林買了新成屋,去年開始冷氣排水管阻塞導致牆壁滲水裝潢發霉腐朽(三房一廳四間裝潢全毀),後來自費請工人拆掉裝潢,再請建商打掉牆壁重佈新管線排水(建商承認當初管線施工不良所以這部分沒收錢),但打掉裝潢及之後修復裝潢的費用建商卻不願意負責,說當初賣的是空屋,裝潢是我們自己加上去的他們不管,聽了很火大,當初不就是因為他們管線施工不良才導致漏水損毀裝潢的嗎? 為了打掉、修復裝潢傢俱移來移去弄得跟戰場一樣,生活品質一蹋糊塗,精神賠償還沒跟他算,請問小弟該怎麼什麼途徑跟建商求償(裝潢拆除、修繕這部分)? 感謝。




























































































